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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昨日分別發佈中小企業私募債業務試點辦法,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佈實施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這意味著備受市場矚目的中小企業私募債即將開閘。深交所負責人稱,首批中小企業私募債品種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
兩證交所試點辦法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業以非公開方式發行的公司債券,要求發行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倍,並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每期私募債券的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辦法未對發行企業的凈資産和盈利能力做門檻要求。
中小企業私募債均採取備案制發行,交易所在接受備案材料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備案後可在6個月內擇期發行。
債券發行後,上交所發行債券可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或證券公司進行私募債券轉讓。深交所則在其綜合協議交易平臺為私募債券提供轉讓服務。
在投資者範圍方面,兩所規則略有不同,深交所不接受個人投資者。深交所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人應為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及上述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産品、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合夥企業。
上交所允許的投資者範圍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資産總額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投資者,並要求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且理解並接受私募債券風險。
作為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的配套措施之一,中登公司發佈實施《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分25條對中小企業私募債試點的登記結算業務運作進行規範。
⊙記者 浦泓毅 劉偉 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