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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支出不宜超年收入15%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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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了關於合理購買人身保險産品的公告,其中提到保費支出一般在年收入的5%至15%為宜,另外還提醒消費者想要退保,就該抓緊“猶豫期”的機會。

  業內專家表示,如果預算較低(5%左右),建議購買重大疾病險、意外險等保障型險種;如果預算充足,可以另外多購買投資型、資金管理型、養老型的險種,也可以考慮進行整套的資産管理。總的來説,保費支出比例為10%應該是比較均衡的狀態。

  保障型産品可以用相對較低的保費獲得較高的保額,通常建議投保人將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設定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險保險金額設定為5-10倍。長期儲蓄型人壽保險的金額則根據到期需要使用金額與已有儲備和其他投資渠道獲得金額之間的缺口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保費繳納方式分一次性繳費和分期繳費兩種,選擇一次性繳費的,通常繳納費用較高,投保前需明確這部分資金屬閒置資金,暫時無需使用;如選擇分期繳費,投保前需充分考慮是否有持續穩定的財力支付保費。否則,投保人可能會喪失保險保障並承擔退保損失或者喪失部分保險合同利益。

  退保猶豫期(名詞解釋)

  保監會公告提醒:人壽保險産品規定有猶豫期。猶豫期一般指自投保人收到保險合同並簽字起的10日內。在猶豫期內撤銷保單,通常可以收回全部已繳納保費,保險公司將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在猶豫期後退保,投保人將承擔一定的損失,保險公司將只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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