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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今天下發《關於合理購買人身保險産品的公告》,倡導消費者要按照自身需求購買人身保險産品。
《公告》介紹了人身保險産品的基本知識,提出儘管部分壽險産品偏重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屬於保險産品,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不宜將其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金融産品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僅把它作為銀行存款的替代品。
《公告》提醒消費者要客觀分析自身的保險需求,根據需求匹配購買對應的産品。建議在分析自身保險需求時,消費者應首先考慮保障,再根據經濟條件安排儲蓄和投資理財規劃。
《公告》提示,消費者要選擇與自己的經濟實力相當的保費開支,一般來説保險費支出佔年收入的5%—15%為宜。由於人壽保險産品規定有猶豫期,在猶豫期後退保,投保人將承擔一定的損失。《公告》建議消費者通過保單抵押貸款等方式緩解對資金的一時之需,避免退保産生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