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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通道費”問題到應正視的時候了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09日 11: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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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商務部派員赴上海,實地考察十余家總部設在上海的大型超市賣場企業。2月7日、8日,新民晚報以整版篇幅,相繼刊發“聚焦大型零售企業違規收費亂象”系列報道之一《超市通道費究竟該不該收?》,之二《大品牌控制銷售通道封殺競爭對手》。

  考慮到通道費深受供應商、消費者和社會輿論口誅筆伐已多年,再慮及去年末商務部等五部委聯合下發《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方案》,並承諾清理行動從去年12月始,要持續至今年6月才告一段落,人們大體可判商務部大員為何來滬。很可能,前期的清理整頓行動不太順當。

  超市收取通道費造成弊病重重,大體而言,它所造成的危害遠比“羊毛出在消費者身上”要大得多。

  通道費的一般屬性,類似于收費公路的“買路錢”,一旦氾濫失控,其性質就異化為類似歐盟強行向中美俄等航空運輸大國徵收“航空碳稅”。通道費之始作俑者是法資背景的家樂福。其失控危害事先通常不為管理部門所察,等察覺時為時晚矣。

  其隱性危害是,外資可借助通道費收取的“大小有別”,即對大供應商和大品牌少收,對中小供應商和中小品牌超收,最終以“溫水煮青蛙方式”排除中小競爭對手,實現對零售通道和商品品牌的雙重控制。舉個例子,上海大超市中,僅日化用品一項,雖説品牌有幾十個之多,但仔細一瞧,都是外資背景的寶潔和聯合利華旗下的子品牌。

  零售通道和商品品牌一旦被合夥控制,正常競爭對手皆被分批封殺,商品定價權也遭同步控制。如是,“控制方”或通過價格轉移成本和費用,或通過數量與質量之實質性下降,來攫取超額利潤。對於消費者,則意味著花了更多冤枉錢,卻沒買到好商品。比方説上海本屬國內供應商資源最集中的城市,可上海恰恰是國內商品價格最貴的城市之一,如此價格倒挂,上海零售業通道費全國領先無疑是原因之一。

  問題不僅於此,在上海亦不只是上海,超市商品性價比連年下降,百貨商店的商品價格高到離譜,“中國製造”零售價格海外比國內便宜,稍作深究可知,均與通道費失控扯得上關係。

  失控的通道費還是食品安全的隱性元兇之一。由於絕大多數商品供大於求,過高的通道費不能完全依賴消費者當冤大頭來消化,這就逼迫部分供應商玩兒短斤缺兩、以次充好甚至銷售過期食品。公允地説,去年上海“彩色饅頭”事件,撇開已入刑之企業主人性之惡,通道費太狠也是“幫兇”之一。

  通道費爭議國外也有。2001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供應商投訴連鎖商向其收取通道費召開聽證會。聽證報告不但最終否決了供應商投訴,而且強調“通道費是連鎖商與供應商之間正常的交易行為”。但美國的例子並不適合中國。別的不言,中國商業法制和商家的自律就與美國無法相比。相反,在通道費受一定行政限制(2006年商務部等五部委已頒行有《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的情形下,此費在國內卻早已異化成了大型超市賣場集體尋租的統一藉口。

  據報道,下個月國內將召開建國以來規格最高的全國流通工作會議,清理整頓通道費肯定是會議的焦點議題之一。但鋻於通道費不僅尾大難掉,背後還涉及對敏感的、模棱兩可的、字面含義晦澀的WTO規矩的中外不同理解,對這次長達7個月的清理整頓結果,我們只能抱定謹慎的樂觀。(首席評論員 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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