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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該10月30日簽收的快遞,一個月過去了,仍不見蹤影。快遞公司説貨物已送達,可收件人姜女士卻説她根本連快遞的影子都沒見到。雙方各執一詞,一直沒有結果。
根據姜女士提供的單號,記者在網上查詢到這票通過韻達快遞從西安寄出的快遞:10月27日從西安寄出,28日到達湖北武漢中轉站,10 月29日到達南昌中轉站,10月30日到達九江公司和潯陽路分部。網上信息顯示,該快遞10月30日15時派送並由姜女士簽收。可是,這票快遞卻就此下落 不明。
“我本來還不知道有快遞,過了幾天,我外甥女一説,我才發現有這麼一回事。”姜女士説,根據單號,她打電話詢問,回復已派送。到韻達快遞潯陽路分部進行電腦查詢,快遞已經簽收了,可翻開快遞單,收件人簽收一欄卻是空白。
“外甥女寄的是一罐洋奶粉,我懷疑是不是又被快遞公司拿去吃了。”然而快遞公司堅稱已送達,姜女士對此很無奈。讓她氣憤的是之後事情又 一次重演:一朋友經中通快遞從廈門寄回10包餅乾,可是簽收後一看,原本的10包送來時卻變成8包,有2包不翼而飛。後經姜女士仔細查看,發現快遞盒子後 面有個口子,姜女士懷疑餅乾被人掏走了。
“2包餅乾也不值錢,加上要上班,我也就沒時間去理了。”姜女士説,儘管如此,連續兩次的快遞經歷,丟失了一罐奶粉和兩包餅乾,讓她對 快遞這個行業頗為不滿:“寄東西也不能這麼不負責任吧,我過去找他們,他們還説只要東西送到就可以,不一定要收件人簽收的,那丟了東西算誰的!”
韻達快遞:拿走奶粉也沒用
記者昨日下午以收件人身份致電韻達九江公司潯陽路分部,在提供了單號之後,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對這單快遞有印象,反問記者“之前不是 已經來問過了嗎?”工作人員表示,快遞他們一般不會直接送上門,而是送到某個路口,再打電話讓收件人過來取,“當時那個地址很難找,業務員也是找了好久才 找到的。”
對於姜女士聲稱的沒收到快遞,該工作人員表示肯定送過去了,“就一罐奶粉,我們拿過來也沒什麼用”。至於快遞單上簽收一欄為何空白,該 人員解釋,“有些人拿了快遞就走,也有沒有簽收的情況。”記者要求工作人員提供快遞單上的電話,她則讓記者與業務員聯絡。記者隨後聯絡業務員,他表示, “每天送的貨物太多,他已經記不清了。”
律師建議:快遞商品最好寫明數量
江西惟民律師事務所律師葉志輝表示,托運人與快遞公司之間是法定托運關係,快遞公司有權按時按量地把貨品交到收件人手上。不過,托運人在托運前,最好在快遞單上寫明商品及其數量,一旦丟失,便可憑此向快遞公司索賠。
葉律師也建議,當托運價值較高的商品時,最好採用“保價托運”或購買保險來增加保障。一旦發現貨物遲遲沒有送達,應立即向快遞公司反映。姜女士的情況,由於快遞單上沒有簽收人,快遞公司應積極查詢物品下落,若確定物品丟失,則鬚根據托運原則賠償姜女士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