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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擇偶有房是首要條件 3成人沒房子不結婚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2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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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無疑問,穩定的婚姻是構建和諧生活的最重要要素之一。可是,要結婚總得有個愛巢啊。

  這下問題就來了,如果結婚時沒有住房又買不起怎麼辦?按照中國青年報調查(主要調查對象為結婚主力80後)的數據,多達35.6%的人選擇“不結婚”。

  可是,在房價一漲再漲的當下,要求涉世未深而經濟實力有限的80後們獨立買房,似乎又有點勉為其難。

  事實上,對於當今的房價,不光是老百姓徒呼奈何,連其業內人士也心驚膽戰。

  28日在廣州,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會長聶梅生就説:“繼續讓房價飆升不可取。”

  “為什麼我們的人生和夢想都要拴在一個房子上呢!”熱播的電視劇《蝸居》裏,婚姻被房子折騰得支離破碎的女主角憤憤説道。“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然而,“沒有房子的婚姻才是不幸福的。”《甲方乙方》的電影裏,更早有這樣的經典對白。

  在高漲的房價面前,愛情和婚姻是否不堪一擊?目前結婚的主流人群“80後”,你們的婚姻被“蝸居”了嗎?

  全國調查:3成人沒房不結婚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2429人(79.5%的人為“80後”)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4.2%的人表示自己身邊的“80後”夫妻因為房子問題産生矛盾的人較多,超過7成人表示自己身邊的“80後”因為沒房不結婚的人很多,超過5成人認為“80後”夫妻會因為沒有房子不幸福。

  對於“如果結婚時沒有住房又買不起怎麼辦”的問題,48.0%的人回答“租房”,11.4%的選擇“和父母一起住”,多達35.6%的人則選擇“不結婚”。

  80後擇偶:有房是首要條件

  “求:有住房、大專以上學歷、月收入3000以上”、“我:有住房,本科學歷……”、“有住房……”

  在由本報打造的本土最大交友平臺重慶相親會的單身信息登記表上,隨手翻閱幾張,每一張的第一項條件都是“有住房”。

  據介紹,重慶相親會登記在冊的單身男女有7000余人,其中20歲~29歲的“80後”有2600余人。據統計,將房子作為擇偶首要條件的“80後”佔80%以上。

  “如果僅對單身女性來説,這個比例應佔到95%以上。”工作人員表示,“80後”單身男性對對方住房有明確要求的少一些,但是比例相對其他年齡段來説也非常高,“大多數也希望女方有房”。

  隨機訪問:解決房子很重要

  昨日,記者從重慶相親會註冊會員中隨機抽取了幾名“80後”男女進行採訪。

  27歲的銀行職員馬小姐表示:“有沒有房,有多大的房,將直接決定今後婚姻和生活的質量。”因此她不但要求對方有房,最好是能擁有在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22歲的在讀大學生李小姐則稱有房是自家父母對對方的要求。

  29歲的丁小姐説:“房子是一個人實力和能力的體現,他如果暫時沒有房,至少要讓我看到能夠買房的實力。”

  27歲的公務員范小姐則表示,現在房價飛漲,要讓一方負擔一套房子是很困難的事情。只要有感情,她願意與對方一起負擔。

  採訪中的兩位男士都坦言,他們目前的經濟狀況只能是父母幫忙出首付款,然後自己和另一半一起供房。 

  世相“沒房子,8年感情有什麼用”

  26歲的淩東上個月剛搬進江北區觀音橋電測村122號,與同事合租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每月房租300元。“之前的房子要450元,現在又省下一筆開銷,可以早點存夠錢買房了。”搬完家後,他高興地給在貴州的父母打電話。

  “其實以我的條件,5年內恐怕都買不起房。”昨日,淩東對記者説。

  淩東和女友是老鄉,高中時就開始談戀愛。大學時兩人一起考到重慶,畢業後,他在一家大型地産公司做營銷,月收入約有4000元。女友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員,一個月有1000多元。

  工作沒多久,兩人便商量著結婚,但女友和家人提出了條件:必須先在重慶買房。

  “我家裏根本拿不出錢幫我們,而靠我們自己的收入買房又太不現實。”他説,當時他怕失去女友,答應在3年內買房。但過了兩年多,他存摺裏還只有兩萬多元。為房子,兩人吵了無數次架。

  兩個月前,兩人8年的感情終於走到盡頭,女友和一個重慶本地有房的男子迅速結婚。

  “沒有房,8年的感情有什麼用。”淩東説顯得很無奈。

  “房産證上憑什麼寫她的名字?”

  在重慶相親會的登記信息上,28歲的劉天星在“有無住房”一欄下填寫了“有”,還在旁邊加了一條備註:正在按揭中,還款很辛苦。

  電話中,他不好意思地對記者説:“為了房子婚都沒結成,現在只有來相親了!”他説,他在沙坪壩風林麗舍31棟3樓的房子已經裝修好,可“房子裝修好了,女朋友卻沒有了”。

  兩年前,劉天星的父母出錢首付十余萬元買了這套房子,買房不久後他認識了小露,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今年,他們開始裝房子,大部分錢是他家出的,小露家也出了一部分。辦房産證的時候,小露和她的父母堅持要在房産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而他的父母堅決不同意:“幾十萬都是我們出的,她才出了幾萬,憑什麼要寫她的名字?”

  劉天星説,他並不在乎寫誰的名字,但因為錢是父母出的,他根本説不起話。經過多次的爭吵,兩個人終於因為房子不歡而散。分手時,他家還退還了小露家4萬元裝修費。

  “現在來相親,房子確實為我增加了砝碼。”他説,接觸過幾個條件蠻好的,但都沒有真正心動。“有了房子沒了愛情,想想又有什麼意思?”

  “要麼你媽走,要麼我們離!”

  11月23日上午來離婚的那對小夫婦,給南岸區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丈夫臉上帶著幾道抓痕;妻子頭髮散亂,一邊抹淚一邊説:“要麼你媽走,要麼我們離!”兩人身後跟著丈夫的母親,大聲回應道:“離就離,我娃兒離了馬上就可以找個更好的,你離了看你嫁不嫁得出去!”

  在工作人員詢問下,丈夫李龍開了口。他今年25歲,一直和父母住在上新街一套40余平方米的老房子裏。去年3月,他和同事劉小燕結婚後,小兩口也住進了那套老房子。

  從那以後,家裏就充滿了爭吵。劉小燕性格開朗,喜歡招呼朋友到家裏來耍。但家裏太小,一有外人來頓時擠成了一鍋粥,他父母意見很大。那天早上起來婆媳倆又吵了一架,三個人便一起衝到了婚姻登記處離婚。

  “我曉得住在這房子裏委屈你了,但是目前沒辦法買房,你再堅持堅持,我一定努力。” 當著工作人員的面,李龍表示。劉小燕則堅持説:“要麼喊你媽拿錢給我們另外買房,要麼給我們租房,不然離定了。”

  最終,兩人還是離了。

  提醒房子與婚姻糾紛

  沒房結婚難,有房也可能給婚姻帶來危機。昨日,重慶市勁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寧在接受記者諮詢時表示,跟房産有關的婚姻糾紛一直較多,主要表現在幾種情況。其一,結婚前兩人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後兩人共同支付按揭款。離婚時,房産分割上易起爭執。其二,婚前購買房産,在署名權的問題上易起爭執。其三,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産,只署有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房産的歸屬問題。其四,夫妻雙方離婚時,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單位補貼的住房公積金,也易起爭執。

  怎麼避免婚姻中因房産而起的糾紛?李律師介紹,首先,如果婚前的房産,那麼婚後也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産。如果房産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後貸款支付餘款,則房屋産權歸支付首付一方所有,另一方有權就婚內所還貸款金額的一半提出要求。其二,在結婚前如對房産有顧慮,可進行婚前財産公證以避免糾紛。其三,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購買的房産,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産,在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房屋登記寫誰的名字不改變共同財産的性質。最後在公積金問題上,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由所在單位代扣代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有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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