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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星航空最後資産被接管 蘭世立要談判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8日 0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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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岩峰

  8月17日,是尚在獄中的東星航空總裁蘭世立每月一次的家屬探視日。

  8月16日深夜,蘭世立的侄女,現任東星集團總裁助理蘭劍敏對本報記者稱:“今日鐘祥市政府客店鎮鎮長陳忠電話通知,其代表‘黃仙洞管理處’及‘鐘祥市處理東星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告知東星旗下的黃仙洞景區將在8月18日被強行接管。”

  “這是我們最後一個完整的公司。”蘭劍敏憂心忡忡,“東星現在唯一的現金來源。”

  鼎盛時期的東星集團,是國內最大民營旅遊集團,資産達20億元,2005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中,蘭世立位列第70位。曾有員工6000多人,涉及酒店、旅遊、房産等業務。

  而如今只剩下最後“一根稻草”——一家名為鐘祥風景名勝旅遊有限公司。

  蘭世立的決定

  東星集團給部分媒體記者發去了新聞發佈會邀請函,稱“將在8月18日下午針對東星在湖北境內資産再次被搶事宜召開新聞發佈會”。郵件顯示發送時間為8月17日上午11:03,就在四小時之後,事情出現了變化。

  “我今天見到了蘭總(蘭世立),蘭總決定不召開新聞發佈會,還是和政府談判,按照法律程序辦理這一事情。”蘭劍敏的堂哥蘭軍稱。這是蘭世立的決定,就此事和政府談判。

  曾為東星航代理過案件的律師嚴義明表示,此次談判成功的可能性依然不大。“難。”

  “很多和政府打官司的案件最終都很難定論,因為政府會對當地法院影響較大。”嚴義明表示,“這次景區事件或也與此前東星航破産清算有關。但也要向前追溯造成這一切的原因。”

  有知情人士表示,蘭世立在獄中對武漢當地官員似有舉報。

  蘭家相關人員在8月17日下午趕往鐘祥市,與當地相關部門進行談判。

  鐘祥市旅遊發展總公司一位職員表示,單位對外就只有一部電話和一部傳真機,黃仙洞景區“目前還是東星在經營”。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今年5月18日,鐘祥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發給東星集團一份通知。通知稱:“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加之經營資産被查封執行,已無力履行該合同,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決定解除2003年3月30日與你公司簽訂的《鐘祥旅遊開發建設合同書》。”

  這一份通知讓東星再次選擇上訴。

  “這是單方面解除合同,我們要求賠償。”蘭劍敏表示。在上訴書中,東星將鐘祥市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和鐘祥市旅遊發展總公司列為被告,訴訟請求包括三點: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賠償東星對景區的建設投入及經營利潤損失共計97871746.98元;同時要求判被告承擔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金300萬元;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在2011年7月19日正式受理了東星集團的訴訟。

  “按照法律程序,我們是在三個月內提起訴訟,湖北高法也在7月接受訴訟,即使接管也要在法院判決之後,現在接管不合法。”蘭劍敏表示,“此前他們曾讓我們停業,給了個沒有公章的停業通知,後來又拿走了。”

  2003年3月30日,東星集團與上述鐘祥市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鐘祥旅遊開發建設合同書》。根據合同約定,由開發公司將鐘祥區域內顯陵、黃仙洞以及溫峽三個旅遊景區交由東星經營,開發公司為東星代辦土地使用權證的登記手續等;同時,約定東星投入不少於1億元的資金進行建設,自行經營至2043年3月30日;最後約定,一方違約則應承擔投資額3%違約金。

  “我們完成了其中三個景區的建築等配套設施的建設,對其中兩個景區投入經營。但對方也沒有把明顯陵給我們。”蘭劍敏對黃仙洞“被接管”不服,“我們有多個項目的40年經營權,先後投入11億建設,這樣一份通知就回收?”

  此次惹起爭議的黃仙洞景區,東星每年要給對方支付30萬元門票收入,並以30萬為基數,每滿三年增加10萬元。按照此計算方式,目前應每年繳納50萬元給上述開發公司。

  蘭劍敏稱,開發公司最初註冊資金為6000萬元,其中發展總公司應該以實物投入3600萬元(佔股60%),但其並未將實物投入到開發公司,且目前開發公司從2009年以來,均未參加年檢,處於歇業狀態。

  按照東星的理解,這兩家公司尚處於歇業狀態,如何還來爭奪尚在營業中的黃仙洞。

  “在鼎盛時期,就是有航空公司那會,我們的黃仙洞甚至達到過每年4000多萬的營業額,現在縮水很多,也有400多萬。蘭總出事後,我們將這個景區的錢全部用來還債了,甚至還貼這個景區有十幾萬。”蘭劍敏表示。

  目前東星與鐘祥市尚有1000多萬的負債,“這是正常的經營往來,何況我們每年都在還錢。”蘭劍敏表示,“按照資産情況,我們是不會欠錢的。”

  蘭劍敏所指的資産便是此前在鐘祥境內被劃為東星航空資産的價值1.1億元的東星國際大酒店,在東星航出事後,被三特索道在3次流拍後以6000萬低價拍得,但至今未開業經營。

  東星的姿態

  第一家破産的民營航空公司從盛極一時到破産落魄,創始人也從風光無二到身陷囹圄。這一切源於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一紙停飛令。

  2005年6月,東星集團獲准籌建東星航空,成為國內第四家獲批的民營航空公司。隨後金融危機讓東星航空背負債務舉步維艱,資金鏈幾乎斷裂。與中國國航接觸談判收購,但因價格問題而擱淺。此後東星航空即被停飛。東星航空的飛行員大部分進入中航集團旗下國航湖北分公司。隨後其創始人蘭世立因“逃避追繳欠稅罪”被判入獄4年。

  因不服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做出暫停東星航空飛行決定,2011年2月9日,原東星航空有限公司大股東——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與武漢東星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民航中南局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2月24日,廣州市白雲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5月9日正式開庭審理此案。目前尚無定論。

  尚未宣判的還有另外一件案件,也是關乎東星生死存亡的一個案件。

  蘭世立因為負債纍纍,最終選擇高利貸。2008年6月,東星將自己旗下的樓盤質押給了融眾集團,向後者求得3.15億元借款。根據當時正式評估報告,該樓盤價值高達16.86億元。但由於流動資金不足,蘭世立只能選擇冒險,選擇了“高利貸”。

  但蘭世立賭運不佳,融眾集團在給東星支付了8000萬元之後就停止後續款項。2009年7月,東星起訴融眾,但此案時至今日依然懸而未決。

  此刻,懸而未決的案件又多了一件。

責任編輯:周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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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星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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