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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1日 18: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上海2月1日電 (記者 李佳佳)上海市政府2月1日出臺落實“新國八條”的房地産市場調控實施意見,稱將採取稅收、信貸、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齊下,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上海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最新出臺的《關於本市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9條措施。其中明確指出,將根據上海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綜合研究確定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今年3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限購令”、“房産稅”等外界普遍關心的熱點皆在《意見》中得到體現,如“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嚴格執行相關稅收政策,積極穩妥推進房産稅試點”、“進一步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
自去年下半年開始實施的“限購令”今年仍是調控祭出的一記重拳。《意見》中明確指出對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上海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在上海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上海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在稅收方面,《意見》強調對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轉手交易將全額徵收營業稅。同時,將根據不同的銷售價格確定土地增值稅預徵率。
在信貸上,《意見》規定對居民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六成,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六成,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此外,《意見》還指出今年上海全年開工建設和籌措保障性住房將達到1500萬平方米(約22萬套),拆除中心城區二級舊裏以下房屋80萬平方米(受益家庭約3.2萬戶),並將啟動郊區城鎮危舊房改造,進一步完善此間“四位一體”的住房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