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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規範保險電話營銷 業內人士稱仍有漏洞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8: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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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認為新規仍有漏洞,監管是難點

  “您好,我是某某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我們有一款産品想向您推薦……”不少市民都曾接到過類似的保險推銷電話,雖然反感,但似乎又無可奈何。針對頻繁出現的保險公司電話約訪騷擾客戶,甚至造成投保糾紛的現象,保監會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人身保險電話營銷和電話約訪行為的通知》(簡稱《通知》)明令“禁止保險營銷員個人及其聘用人員隨機撥打電話約訪陌生客戶”。

  雖然監管部門對保險電話營銷保險(簡稱電銷)再念“緊箍咒”,但業內人士認為,如何監管仍是難題。

  保險電銷盛行“盲打”

  早在2008年5月,保監會就出臺了《關於促進壽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規範發展的通知》,對電銷實行牌照准入制度,目前已有20家左右壽險公司可開展相關業務。“但2008年以來一些保險公司營銷員及營銷員的聘用人員隨機撥打電話,或者假借公司電話營銷名義電話約訪客戶等現象頻現。”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通知》正是針對這一新情況,再次強調加強電銷業務管理。

  記者採訪發現,這種現象在保險行業內並不是什麼秘密。“我們管這種叫‘盲打’,隨便找一個手機號碼,例如138580,就順著這個號碼的尾號繼續打下去,如581、582……”而記者此前參觀某保險公司的電銷中心時也發現,負責撥打電話的工作人員大多被分了大量號碼,很多是完全按照電話的號段來排列的。“原因很簡單,對於需要大量客戶資源的保險公司來説,用現成的資料基本都是要花錢買的,因此‘盲打’雖然成功率很低,但幾乎沒有成本。”該人士坦言。

  《通知》嚴管電銷服務

  與2008年的相關規定對比,《通知》除了增加“禁止保險營銷員個人及其聘用人員隨機撥打電話約訪陌生客戶,或者假借公司電話營銷中心名義電話約訪客戶”的規定外,還細化了對各保險公司電銷服務的規定。例如,在對於電銷服務需使用統一號碼的規定中,《通知》強調“在2010年底要統一到一個號碼,2011年6月30日前實現全國統一號碼。”此外,相比2008年規定的電銷“對拒保客戶應作記錄,避免對客戶造成滋擾”這一規定,此次《通知》中更明確為“對客戶明確拒絕再次接受電話銷售的,應錄入禁止撥打名單,不得再次滋擾。”

  三點質疑

  雖然《通知》嚴管電銷服務,但也有業內人士對監管的效果表示了三點質疑。

  質疑一:禁止保險營銷員“盲打”,但並未禁止電銷中心“盲打”。據業內人士介紹,其實很多電銷中心都在採取“盲打”,他們的人力更支持這樣的運作。“‘盲打’近乎大海撈針,如果沒有一定的人力支持其效果很難顯現。”

  質疑二:被客戶拒絕將不得再次滋擾,但何為“拒絕”沒標準。業內人士建議,監管部門應該規定各家保險公司要在電話服務中向客戶明確提出“您是否還願意接受電話銷售服務”或者“您是否願意我們再次致電”等問題,如果客戶回答為否則就應列為嚴禁再次致電的範圍。

  此外,該人士也提醒市民應該學會説“不”。“在營銷培訓中,沒有明確拒絕的客戶,就是潛在的客戶。因此,有的客戶被數次‘騷擾’,某種程度也是因為他經常會用‘我很忙’、‘回頭再説’、‘等我考慮下’等來回絕,讓營銷員有理由再次致電。”

  質疑三:懲處標準不明確。在《通知》中雖然強調保監會及各地保監局將對電銷業務進行定期檢查,並對違規行為嚴肅處理,但卻並未明確處理標準。而記者在採訪中也發現,大部分接到此類推銷保險電話的市民並不會進行投訴,或不知道投訴的渠道,因此也令違規行為無法被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