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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套房為公寓別墅不得發放公積金貸款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9日 15: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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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三口之家的首套房面積超過86.43平方米的,再買第二套房時,將停止發放公積金貸款。今天上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了《關於規範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懸而未決的二套房貸款標準終於落地,並且規定首套房超過90平方米,公積金首付不得低於30%。

  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

  首付款須三成以上

  根據規定,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取消“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貸款首付10%”的現行做法。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個人貸款。

  二套房為公寓別墅

  不得發放公積金貸款

  同時,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並且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佈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得向所購第二套住房為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住宅的借款人發放公積金個人貸款。

  “11月3日,住建部聯合財政部等發佈了《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這次是對住建部政策的落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自2010年11月29日(含)起對新受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含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個人貸款)進行政策調整。

  根據《北京市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佈的2009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住宅面積為28.81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個人貸款發放對象僅限于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28.81平方米(不含)的繳存職工家庭。三口之家的話,首套房面積則不能高於86.43平方米。

  九成二套房貸受阻

  “從今天的落地政策可以看出,金融調控的目的,依然嚴格控制改善性需求入市,杜絕炒房。”北京中原第三級市場總監張大偉分析。根據北京中原的統計,截至10月份,超過80%的公積金貸款使用者為首套房購房者。針對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三成的新規,由於目前北京房屋均價已超過每平方米20000元,而公積金一般最高貸款限額為80萬元,所以實質上影響不大。“影響最大的是首套房超過87平方米,不得使用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估計目前有意向使用公積金貸款二套房的客戶中,有9成都將因為這一規定而難以如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