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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4日 11: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10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全文公佈,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兩天后的10月31日,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刊文,針對該草案“是調節財富分配還是加稅?”發出質疑。緊接著,在11月1日和3日,新華社又連續尖銳指出,目前車船稅漲價是不合時宜的。
根據車船稅法草案規定,乘用車根據排量劃定七檔徵稅。其中,1.6升以上至2.0升(含),稅額為660元至960元,4.0升以上稅額為3600元至5400元。財政部稅務司有關負責人此前表示,車船稅是財産稅,立法一方面是調節社會財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導汽車合理消費、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
公車也排污染物
為何要免車船稅?
與往常會為一些重大政策的出臺實施進行“鋪路造勢”不同,10月31日,新華社在一篇題為《立法“激辯”的背後——透視社會各界圍繞車船稅法草案焦點問題的論爭》的文章中,發出了不同聲音。文章借用多位專家學者的觀點,對車船稅法的徵稅目的、能否促進節能減排等進行了“激辯”。
該篇報道直截了當地提到: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説,“這是一部‘加價’的法律。”現在城市中的主打車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車,按草案規定,這一塊基本上都要漲價,絕大部分車主負擔要增加。
相對於“加價”的質疑,在車船稅法草案是否能促進節能減排方面,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給出了尖銳的反問:草案規定了對警車、公車和部隊的車免稅,如果為了節能減排,這些車同樣排放了污染物,也同樣要負責任,為什麼要免稅?
車船稅漲價
不合時宜
在上述一番異乎尋常的聲音之後,11月1日,新華社再發質疑文章《從車船稅立法看我國汽車稅制應該怎麼改》。
該文中,新華社記者給出結論,“綜合多個角度考量,車船稅漲價都是不合時宜的,不利於下一步汽車稅制的深入改革。”文中認為,其實車船稅歸根到底是一種年度徵收保有環節的稅。雖然草案分出了更詳細的檔次,體現了節能減排、引導消費的方向,但是車船稅的本質決定了其在科學引導消費方面的潛力不是很大。
文章最後提到,“十二五”期間,我國的汽車稅制應當降低購買、保有環節的稅負,提高使用環節的稅負,讓多開多繳稅、少開少繳稅的理念深入人心,讓更加聰明的稅制激勵體系替代臨時性的財政補貼手段。
稅務部門不能把
私家車當唐僧肉
在連續兩篇重磅文章之後,新華社並沒有停止其質疑聲音。
11月3日,新華社又播發一篇題為《“調節貧富”不該是車船稅的功能》的文章。文中感嘆:在中國,老百姓買汽車,繳稅的稅種和稅金總額在全世界數一數二:成本17%的增值稅、車價10%的車輛購置稅、車價1%到40%的消費稅、進口車15%的關稅、隨油價徵收的燃油稅以及即將大幅上調的車船稅。
文中説,討論車船稅,先請該稅的制定者厘清徵稅的目的:是調節貧富,是推進節能減排,是抑制擁堵,還是增開稅源,增加各級政府收入。目的挑明了説,接下來的討論才有意義。該文最後旗幟鮮明地指出:稅務部門不能把私家車當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稅,明年推出新稅種變成一種常態。記者 王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