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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1日 08: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車船稅法草案規定的年基準稅額。宋嵩/製圖
新華社記者 崔清新 周婷玉
核心提示
近日,車船稅法草案向社會公佈。是“調節財富分配”還是“加稅”?應該按價值徵稅還是按排氣量徵稅?分檔徵稅究竟能不能促進節能減排?社會各界圍繞車船稅法草案的幾個焦點問題,展開激烈討論。
“調節財富”還是“加稅”?
根據去年汽車銷售情況,大多數車主的負擔要增加
財政部稅務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車船稅是財産稅,立法一方面是調節社會財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導汽車合理消費、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
但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網民對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吳曉靈委員説,草案立法的目的,是調節財産關係還是解決節能減排問題,需要加以明確。
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説:“從目前網上和身邊有車人的反映,我感到這是一部‘加價’的法律。”現在城市中的主打車型是排量1.6升至2.0升的私家車,按草案規定,這一塊基本上都要漲價,會影響到絕大部分車主。另外,根據去年汽車銷售情況,大多數車主的負擔要增加。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溫孚江表示,政府有責任把納稅人的錢花好,同時要儘量減少群眾交稅的稅額。
全國人大代表易昕建議,十七屆五中全會要求,“十二五”規劃除了追求國強還要實現民富,給百姓讓利,在這種形勢下,這個稅種的調整應該更慎重些。
但也有人表示贊同草案的調整方向。
網友“車言非語”認為,雖然2007年的車船稅暫行條例中,車船稅稅負比老政策增加了近一倍,但老政策分別是在1951年和1986年制定的,考慮到通貨膨脹等因素,特別是目前CPI高增長,2007年的調整增加顯然沒有到位。
“按價值”還是“按排量”?
“作為財産稅,按價值來徵收更能體現公平和公正”
正在徵求意見的車船稅法草案規定,按汽車排氣量分檔徵收車船稅。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作草案説明時解釋説,車船稅計稅依據理論上應是車船的評估價值,但車船的數量龐大且分散于千家萬戶,價值評估難以操作。為了方便徵管,草案採取按排氣量徵稅。
財政部稅務司有關負責人分析説,汽車排氣量和價值之間有著正相關關係,相關性高達97%,也就是説,一般排氣量越大的車價值越高。因此,以排氣量計徵車船稅能體現它的財産稅性質。
針對這一問題,吳曉靈委員表示,車船稅如果定為財産稅,在徵收環節中可以考慮排放的問題,但不要把它作為最重要的標準。
方新委員指出,車船稅是財産稅,它的計稅依據理論上應是車船評估價值。價值評估難以操作的理由不充分,因為一輛車多少錢是明確的,德國的做法就是車輛按照價格分檔徵收車船稅。既然作為資産,價值還會隨著車輛使用年限折舊,那麼第一年就按規定稅率徵收,第二年後每年遞減10%,到第十年只收最低的固定值,這才能體現財産稅性質。
全國人大代表耿學梅説,買高檔車的就多繳稅,價格低的就少繳稅,這實際上也是均衡貧富的關係,“作為財産稅,按價值來徵收更能體現公平和公正”。
烏日圖委員則舉例説,一部排量為3.0升的國産紅旗盛世汽車賣30多萬元,一部合資的相同排量的奧迪汽車賣70多萬元,這兩種價格差異很大的車交同樣的稅顯然不合理。
能否促進“節能減排”?
許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要節能減排,徵收燃油稅更為合理
關於草案根據排氣量分檔徵收車船稅的規定,中國社會科學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雖然車船稅對財政收入的意義並不大,但從邊際效應來講,還是會影響購車人的選擇,從而實現政策的調控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雲龍説,草案提出對排氣量大的車船的稅收比排氣量低的車船高好多倍,這是很好的導向,它體現了科學發展觀和低碳社會的要求,可以推動和促使人們減少使用高耗能、高排氣量的汽車。
蔣莊德委員則表示,目前渦輪增壓可變進氣等技術在汽車生産上廣泛使用。由於採用了渦輪增壓技術,汽車能耗與汽車排氣量間的關聯性降低。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應該根據排氣量分檔徵收車船稅,值得進一步研究。
許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要節能減排,徵收燃油稅更為合理。方新委員説,節能減排的導向作用實際上應該通過燃油稅調節,車跑得多、排放得多了,就要多交稅。
全國人大代表周家貴建議,草案按排氣量制定了階梯徵收標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節能減排和環保方向,但同時也要兼顧到汽車的使用者多開多繳、少開少繳的實際,“建議以排量、財産價值、消耗的油量等為標準綜合徵收,更體現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