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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樓市調控細則密集出臺引發期待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0日 07: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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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國慶“黃金周”前後,深圳、廈門、上海等熱點城市均出臺調控細則。

  新華網上海10月9日專電(記者 葉鋒)國慶“黃金周”前後,深圳、廈門、上海等熱點城市均出臺調控細則。加上北京等地早前打出的“組合拳”,熱門省市調控樓市的地方細則“規定動作”“自選動作”兼具。政府穩定樓市決心之大可見一斑,且“階段性”手法和“持續性”措施雙管齊下。在此情形下,樓市將何去何從,能否儘快回歸理性健康?

  地方調控細則密集出臺

  9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下發通知,推出五條措施進一步推進房地産調控,要求地方立即制定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並嚴格實行問責制。

  9月30日晚,深圳市下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10月1日,廈門也細化發佈了樓市調控新舉措。10月7日,備受關注的“樓市風向標”上海也出臺十二條措施形成一套“組合拳”。此外,浙江于9月30日發佈的《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也堪稱向樓市祭出的一招重拳。目前,更多省市細則正在陸續出臺過程中。

  總體來看,這些地方細則“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兼具。比如,上海要求,“各商業銀行對居民家庭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認真執行央行、銀監會的最新規定,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各個省市也都明確了加強市場監管、增加市場供應的一系列措施。

  其次,比較突出的就是“限購”措施。上海規定,“在一定時期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暫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購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深圳也明確“在本市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簡單説就是“本市居民家庭限購2套、符合條件的外來居民限購1套”。廈門規定“同一購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外,還劃定限購的時間表——“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

  此外,一些地方對土地增值稅的預徵率、動遷安置房的交易期限等方面也多有創新和加碼。比如,上海明確將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和房價挂鉤,依房價與所在區域上一年度房價相比高低不同,土地增值稅的預徵率最高可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