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李 冰
2008年沒有結束的爭鬥,2009年還在繼續。
為了爭奪回對三聯商社(600898)的控制權,三聯集團董事長張繼升仍在不懈“奮鬥”中。
而這次是通過訴狀的形式表達了他對拍賣三聯商社股份一事的“看法”。訴求法院判決去年2月14日三聯商社股權被拍賣行為無效,明面亮劍要爭回其大股東的地位。
對於張繼升的來勢洶洶,沒有黃光裕坐鎮的國美,旗下高管第一次“獨挑大梁”面對三聯商社股權爭鬥一事,國美將如何接招?此事將如何善終?再次成為眾目關注的焦點, 1月14日國美某高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山東龍脊島確實已經收到山東法院的起訴書應訴書等應訴材料,一共6個被告。”
張繼升訴求:奪回控股權
作為成功重組鄭百文(三聯商社前身)的資本運作高手,身為三聯集團董事長的張繼升根本不會是“省油的燈”。
2009年1月14日,三聯商社發佈公告,三聯集團已就去年2月14日三聯商社股權被拍賣一事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求法院判決上述拍賣行為無效。
目前,三聯集團向山東省高院提起的訴訟于1月8日被法院受理,法院確定於2月18日開庭審理。
記者獲悉,該案的案由定為“拍賣合同糾紛”。三聯集團作為原告,起訴的被告多達6個,包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濟南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山東永道投資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和山東齊魯瑞豐拍賣有限公司。可以説,與2008年2月14日首次股權拍賣有關的各方都被囊括了。
有業內人士表示,不排除三聯集團趁此時機以訴訟的形式阻礙股東大會召開的可能性。
2008年2月14日,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以5.412265億元競買成交獲得三聯商社2700萬股限售流通股,佔總股本的10.69%,成為其第一大股東。而龍脊島建設的實際控制股東是國美電器。
“拍賣事件的影響太深遠。我不是贏家。”張繼升曾公開表示第一次拍賣結果的看法。
與張繼升財務上的緊張相比,黃光裕如今的境況似乎不能單單是困難可以形容。
國美回應:強行進駐三聯商社
“我們相信法院的審理。”國美高層接受記者採訪時候對此事給予的説辭。
眾所週知,在三聯商社的收購戰中,國美所經歷的路程並不平坦,從2008年初2月國美拍得三聯商社大股東地位開始,整個2008年國美一直處在各大報刊的輿論中心,也許目前沒有那一家家電連鎖企業如現在的國美,如此疲憊。
與張繼升的訴求公告後的同時,國美給予的回應是強行重組三聯商社。
與訴訟官司一起公佈的,還有國美方面再次提請改選三聯商社董、監事會的公告。三聯商社稱,公司將於2009年2月2日上午,自行召集公司200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監事會改選的提案。
在該提案中,國美電器五員“大將”計劃全面入主三聯商社。其中,常務副總裁王俊洲、副總裁李峻濤、華北大區總經理孫一丁等被提名為董事;國美電器副總裁牟貴先、監察中心總監溫正來被提名為監事。
這等於是向張繼升下了逐客令。
“實際上現在你們看到的只是表面。”一個知情人士向記者表示。
他同時表示:“(2008年)12月16號國美已經致函請求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董事會和監事會進行改組。”據該知情人士表示,國美發函要求重組後,12月21日三聯商社回復一封《關於改組三聯商社董事會的互函》並沒有明確的答覆,因此國美12月23日再一次向上市公司的監事會發函要求召開董事大會,但12月26日三聯商社的監事會也沒有給予明確的答覆。
而據記者內部了解到的消息,國美此次重組三聯商社,自行召開董事會已經請示過山東當地證監部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並得到了認可的。
法律人士:三聯集團重奪控制權並非不可能
細細品味這起訴訟不難發現,開庭時間在2月18日,國美的股東大會在2月2日的,國美方面可以順利行使該等股票的表決權,國美掌控三聯商社董事會不會遇到障礙。
但國美就算順利自行改選,股東身份合法性的訴訟未能塵埃落定之前,國美作為股東身份的合法性仍不牢固。
那麼2009年2月18日的訴訟勢必將成為一個分水嶺。
目前不排除會將這部分股權恢復拍賣前狀態,當然三聯集團也需退還5個多億的拍賣款。
但即使法院最終判決三聯集團勝訴,以其目前的財力的三聯集團是真的有能力拿出五個多億“贖回”這宗股權?
本報曾刊登《三聯集團資金迷霧 重組鄭百文留隱患?》一文對三聯集團的財務進行過分析,以現在的三聯集團來説是否能馬上能拿出5億贖回還是個未知數。
如果根本沒有財力,在國美通知要正事入住三聯商社後,三聯集團是不是為了拖延國美的正事入住虛晃的一槍呢?
坊間有人認為,儘管三聯集團所謂的“可疑”之處尚不明了,但當下是國美電器的非常時期,此時曝出官司,無異為黃光裕事件火上澆油。
廣東鼎文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雄公開表示:“三聯集團也許是 “趁火打劫”。就算國美電器與山東龍脊島是協議好,先由山東龍脊島出面拍得股權,然後再由國美電器收購公司而獲得股權,這種做法也並不違法,“只要不違反禁止性法律規定的合同都是合法的”。
也有法律界人士公開表示,三聯集團重奪控制權,從法律上來看並非沒有可能。
| |
| |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