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部署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會議指出,高校畢業生是我國寶貴的人力資源。面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蔓延、我國就業形勢十分嚴峻的情況,必須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
會議研究確定了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7項措施。
■馬上就訪
落戶限制取消是重大就業利好
對於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系列措施,並要求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直轄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戶限制的舉措。中國就業促進會的李燕萍副主任分析,這對於今後國家各級有關部門部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是重大利好消息。
她表示,由於中央出臺的利好政策要落實到地方需要一個過程,因此目前最緊迫的就是各地及時出臺該政策的實施細則,及早落實這一政策,讓今年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能夠及早享受到這一政策。同時,落戶限制的取消,將會使更多大學生擁有更寬廣的擇業舞臺,使國家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政策能夠落到實處。本報記者趙鵬
■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7措施
(一)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要大力開發基層管理和服務崗位,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工作的畢業生,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並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對到中西部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就業,並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畢業生,實施相應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擴大中央有關部門實施的面向基層就業項目規模。
(二)鼓勵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直轄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戶限制。企業吸納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
(三)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支持困難企業保留大學生技術骨幹。承擔國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項目的單位要積極聘用優秀畢業生,高校的科研專項可吸收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從項目經費中列支。
(四)鼓勵和支持畢業生自主創業。高校要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建設完善一批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一條龍”服務。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五)強化畢業生就業服務。高校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採取多種方式為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
(六)提升畢業生就業能力。所有高校都要確保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學習實踐活動。完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見習制度,從2009年起,用三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見習。在高等職業院校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
(七)建立和完善困難畢業生援助制度。積極為離校後未就業回原籍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將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和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重點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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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