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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白石的潤格和賣畫生涯

發佈時間:2013年12月12日 17:13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央視網 |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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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間一粥尚經營,刻畫論錢為惜生。安得化身千萬億,家家堂上挂丹青。」----〈客有寫畫求減值者,作此書于寄萍堂上〉。

       齊白石是以賣畫為生的藝術家,特別定居在北京後,家鄉的田産留給了老妻春君和她生的孩子,他在北京的生活----他和副室寶珠及寶珠生的孩子,只能靠賣畫賣印維持。白石不經商,也不倒賣字畫,初到北京的十年也不兼職教書,一切開支只能求助於賣印賣畫。1926年前,他的父母在世,經濟上仍要奉養老親,在齊白石眼裏,北京和湘潭兩房妻子兒女是一個家,他必須兼顧兩地,供應兩地孩子的衣食、讀書、任務、治病和行旅之用,負擔是很重的。

       從做木匠的時候起,齊白石就靠手藝吃飯,所以他賣畫賣印從不恥于要錢。迄今所知,白石最早的潤格是1902年樊樊山給他定的篆刻潤例:「常用名印,每字三金,石廣以漢尺為度,石大照加。石小二分,字若黍粒,每字十金。」這張潤格在遠遊十年中一直使用。再往後是吳昌碩為他定的潤格: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冊頁摺扇每件6元。

       定居北京後,齊白石多自定潤格,在他客廳裏,長期挂著1920年寫的一張告白:「賣畫不論交情,君子有恥,請照潤格出錢。」同年還有一張告白:「花卉加蟲鳥,每一隻加10元,藤蘿加蜜蜂,每只加20元。減價者,虧人利己,余不樂見。庚申正月除十日。」齊白石賣畫賣印,從不講情面,除極個別親友外,不論是誰,都要照價付酬,不能賒,不能減。他託人辦事,或受人以惠,大多以送畫為報,他把這視為人情與物值的交換,如果他感覺不合算,下次就不進行這類交換了。如1935年夏,周維善通過王森然贈白石畫像,白石以一畫相報;後王森然又領鄭景康為白石拍照,並將所拍12張照片相贈,白石又報以畫,但不久,白石在客廳挂了一張告白,説雙方不合算,以後再有人照像畫像一概不應酬。

       齊白石有時請別人(如樊樊山、林紓等)寫序文、題辭或紀念文章,也都依照對方的潤例付酬,所謂「好朋友,明算帳」,一點也不含糊。

       齊白石刻印、賣畫的潤格並不很高,尤其是20年代初,比一般北京畫家(如陳半丁等)還要低一些,二尺的扇面,只收二元,生活很是窘迫。自1922年他的畫在日本賣大價(花卉一幅100元,山水一幅250元)以後,情況逐漸優化。1926年買跨車衚同的套院,是這種好轉的標誌。他刻了一方茶碗大的印〈故鄉無此好天恩〉,意思説北京比家鄉更好的賣畫環境。到1931年他自寫了〈齊白石賣畫及篆刻規例〉,明示:「畫刻日不暇給,病倦交加,故將潤格增加。」增加後的潤格是:「花卉:條幅二尺10元,三尺15元,四尺20元(以上一尺寬),五尺30元,六尺45元,八尺72元(以上整紙對開)。中堂幅加倍,橫幅不畫。冊頁:八寸內每頁六元,一尺內八元。扇面:寬二尺者10元,一尺五寸內八元……凡畫不題跋,題上款加10元。刻印:每字四元,名印與號印一白一朱,余印不刻。朱文字以三分、四分大為度,字小不刻……石側刻題跋及年月,每十字加四元,刻上款加10元。」

       1931年,齊白石的藝術已經進入盛期,作品水準有了質的飛躍,提高潤格理所當然,但提高了畫價,並不比相應的北京畫家高。同是1931年的潤格,蕭謙中屏堂每方尺12元(比白石高一倍),扇面每件14元(高出齊白石約4元)。周養庵三尺以內條幅16元,四尺以內20元(略高出白石),扇面、冊頁每件6元(與白石相同或略低)。秦仲文堂幅八尺56元(低白石16元),六尺40元(低白石5元),四尺16元(低白石4元)。蕭、週年齡比白石小,在當時名聲略相近,秦是小輩。而白石只比秦高,而低於蕭、周。當時齊白石的畫幾乎緊張,他把收入看得很重,對錢畫交換的規矩把得很嚴,但在畫價上卻持低姿態,不知是什原因,但至少可以知道,他絕非唯利是圖的人。

       更值得注意的是,他決不為錢而放棄自己的藝術追求。初到北京、還租住在法源寺時候,就寫過這樣一個告白:「餘年來神倦,目力尤衰。作畫刻印,只可任意為之,不敢應人示……。作畫不為者:像不畫,工細不畫,著色不畫,非其人不畫,促迫不畫。刻印不為者:水晶、玉石、牙骨不刻,字小不刻。印語俗不刻,不合用印之人不刻,石醜不刻,偶然戲索者不刻。貪畫者不歸紙,貪印者不歸石,明語奉告。瀕生啟。」

       這段告白顯示了齊白石孤傲不同流俗的一面,像「作畫刻印只可任意為之」,「非其人不畫」、「印語俗不刻,不合用印之人不刻」等等,很有點像鄭板橋一類很有個性,畫要賣錢,但不喪失基本的自由,不能被人驅使;顧主選擇他,他也要選擇顧主。在前述1931年〈齊白石賣畫及篆刻規例〉中,也有類似聲明,如「用綿料之料半生宣紙,他紙板厚不畫」,「指名圖繪,久已拒絕」,「一石刻一字者不刻,金屬玉屬牙屬不刻」等。誠然,為了掙錢,他有時也不得不遷就顧主,但正是靠了對藝術自由、個人志趣和獨立人格的追求,才成就了他的傑出藝術。

       〈賣畫及篆刻規例〉聲明説:「白求及短減潤金,賒欠、退換、交換、諸君從此諒之,不必見面,恐觸惡急。余不求人介紹,有必欲介紹者,勿望酬謝……無論何人,潤金先收」。把這樣嚴苛的字句寫入潤格,在歷來潤格文字中是少見的。拒絕「人介紹」是為了拒絕酬謝,而介紹者必為熟人,這樣的不講情面,在畫界也不多見。這同時也表明,至遲在30年代初齊白石已不愁賣不了畫,而愁求畫者太多,他要加以控制了。好友王森然為人祝壽而求畫,先付20元,按照「每二尺10元,加題上款10元」的規例,老人只畫了一張二尺多的,並不因王森然是朋友而增加尺寸。王森然感嘆説:「論交若余者,其規例尚不能破,其嚴格可知。然海內慕先生書畫篆刻,輦金以求踵相接,目不暇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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