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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雄屏
焦雄屏,一九五三年生,祖籍山西高平,出生於台灣台北。一九五七年畢業于台灣政治大學,一九八一年畢業于美國德州奧斯汀分校,獲影視學碩士學位;UCLA博士候選人。著名電影學者、影評家、劇作家、監製,前金馬獎主席。策劃出版了《電影館》叢書,著有《焦雄屏看電影——台灣系列》、《焦雄屏看電影——好萊塢系列》、《香港電影風藐》等著作。監製作品有《香港情懷》、《望鄉》、《洞》、《十七歲的單車》等。現任台灣電影中心主任、吉光電影公司董事長,並任教于台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研究所。
我成長的年代,寫字這回事是和人分不開的。它好像是人除了外貌、談吐、儀態之外的另一張“名片”。它代表了一種思維邏輯,一種才華感性,一種性格。當然,它更像一種秘密符號,透露出一個人的境界。
字的妍醜雅俗好像代表了一個人在不在乎這張“名片”。這也勉強不來,好像繪畫、音樂、技藝,它還得有點天份,硬練是練不出來的。我平日在學校教書,改聯考考卷,字就是第一印象,是基本性格分析。字寫得東倒西歪,淩亂狗爬的,先天就覺得此人做事不牢靠,思維不夠縝密。倘若太過工整,字寫得如機械小鳥籠般,又覺得恐怕謹小慎微,少那麼點靈氣。偶爾出現美感錯落自成一體的字時,就覺得此人有基本視覺感性,先天就有了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