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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有數千年的積澱,悠久而深厚,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民族傳統和民族氣派。早在新石器時代的原始社會,就放射出燦爛的文明的曙光。如七千多年前河姆渡文化的幹欄式建築,已出現了木結構的榫頭和象牙雕刻;仰韶文化的彩陶非常絢麗,紋樣繁複多變;五千年前良渚文化玉器的精細,甚至想不出使用的是什麼工具。商周的青銅器巨大而輝煌。春秋末期的《考工記》記錄了三十種工藝,提出了“天時、地氣、材美、工巧”的原則。這是全人類最早的一部造物藝術的技藝著作。長江大河,百川匯聚。就藝術而言,樣式的多樣性和豐富性造就了傳統的多渠道發展。戰國時期歌唱的“陽春白雪”和“下裏巴人”,和者竟有數十人和數千人的差距,説明接受者是有區別的。
自漢代以來,明顯出現了以封建貴族為對象的宮廷藝術、以文人士大夫為對象的文人藝術、以佛教和道教為主的宗教藝術和以農民為主的民間藝術。這四種藝術並行發展,構成了社會藝術的主體。宮廷藝術精雕細刻,富麗輝煌;文人藝術雅致俊秀,逸趣清高;宗教藝術神佛仙境,虛無縹緲;民間藝術質樸自然,純真實用。但是,藝術發展的傾向又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絡,既有排斥,又為依存。從其性質説,民間藝術紮根於人民大眾之中,是一切藝術發展的基礎。不論宮廷藝術、文人藝術還是宗教藝術,大都從民間藝術中吸取營養而得以充實,並借助民間藝人之手完成藝術的製作。在文與質、雅與俗、精與粗之間,有同有異,形成一個多彩的世界。
隨著歷史的推演,當封建社會覆滅了,封建貴族不存在了,但宮廷藝術並沒有消失;文人士大夫改變了,但文人藝術沒有改變;宗教藝術和民間藝術也是如此,並沒有因為對象的變化而廢止,除了某些內容之外,在藝術形式上既經固定,具有獨特的風貌和格調,為人們所接受。“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傳統的歷史長河沒有斷流。
以往的民間藝術,是在農耕文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與手工業結合,在男耕女織的生産模式下,緊扣著生活的需要,即所謂“勞者自歌”,使藝術自發地興旺起來。自需自為,自生自滅。長期以來,也形成了幾個不同的層次。
古代婦女受到封建禮教的束縛,“女紅”為“四德”之一。所謂“女紅”,即“女功”(女工),包括紡織、縫紉、刺繡和編結、剪紙等。由於人人必學,形成了民間藝術最廣大的基層。王充《論衡 程材》説:“齊都世刺繡,恒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目見之,日為之,手狎也。”這是漢代與秦漢之前的情形:齊國的都城臨淄,世間流行刺繡,平凡的婦女沒有不會的;楚國的襄樊,習于織錦,最遲鈍的婦女也會操作。她們天天目睹,親手去做,熟能生巧。現在的女孩子大都不學繡花了,但山東魯西一帶種植棉花,農家還有織花格子布的習慣。女孩子出嫁前要織一匹布剪作手巾,在結婚時送給男方前來賀喜的同輩。在北方許多地區,嬰兒出生,全村各家都會送一塊小布頭,用來為孩子做一件“百衲衣”(也叫“百家衣”),表示全村的愛護。懷抱嬰兒下地走路時,外婆一定要親手為他做一雙“虎頭鞋”。希望他站得穩,像虎一樣地有生氣。在這裡,現實的生活形成了淳厚風俗,親情、鄉情、人情匯成民族之情。其中的技藝只是一種表現情感的手段。
第二是農閒時的副業和遊方藝人。他們學得一門手藝,平時務農,多是在秋收後操持民藝,如點彩窗花、刷印年畫、捏塑泥玩具、燒制泥模、八刀石猴、雕刻果模、竹編柳編等。還有一種走街串巷的,如吹糖人、畫糖人(糖餅)、捏面人、棕編、做錫壺等。在北方農村,有些活躍的婦女,到附近辦喜事的人家,為娶親者剪喜花,佈置新房;幫出嫁者縫紉、繡花做嫁衣。她們不計報酬,就像走親戚一樣,情誼濃厚。
第三是作坊藝人,他們各有師承的專業,多是在城鎮中居肆服務,或製作工藝品出售。如過去的剪刻鞋花、繡作鋪、琢磨玉器、首飾作坊、印染作坊、傢具作坊、髹漆作坊、裝裱店、扎作店等;在上世紀的50年代大都組織起來,成立了大集體經營的手工藝工廠,現在有的已分解為藝人的專業工作室。
民間藝術的三個層次:業餘性質的、副業性質的和以此為職業的。前者最普遍,雖然水平參差不齊,但情感真摯,體現了民族的樂觀、進取精神,顯現出“人的本質力量”。後者的技藝精進,表現出藝術的想象力和創造力。值得注意的是,作坊藝人的作品,既可能是民間藝術品,也可能是為文人或宮廷製作的。如宜興的紫砂茶壺,一開始便帶有文人的意味。特別是在清代嘉慶年間,由文人陳鴻壽設計圖樣、藝人楊彭年製作,即“阿曼陀室”十八式的“曼生壺”,影響很大。南京江寧織造府的雲錦,是為皇帝織造龍袍的。蘇州有一個“香山幫”,是應詔為宮廷營造建築。上海的露香園“顧繡”,受到董其昌的推崇,直至民國期間,蘇州刺繡也是打“顧繡”的旗號,包括余覺、張謇所支持的刺繡名家沈壽。“蘇繡”的名稱是晚近才出現的。這些藝人都有很高的造詣,手藝出眾,他們來自於民間,但其作品的性質,有許多並非民間藝術。
近幾十年來,隨著國家的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科技和工業的進步發展,各方面都在發生變化。基礎變了,上層必然發生動搖,存在著適應與否的矛盾,傳統藝術所受衝擊是可想而知的。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提出,已是全人類所面臨的問題,作為國家政策進行保護是非常英明的。我們不但要保護那些高超的技藝,使它納入新的軌道,能夠持續發展,並且應發揚其中所蘊含的民族情感和體現出的人文精神。
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政策性很強,條文也很明確,是無可非議的。任何政策的落實都必須貫徹其精神,不能僅僅停留在條文上。4月27日,南京《揚子晚報》以通欄標題報道了“六合豬頭肉申遺”,有三級專家和負責人進行辯論,各説各的道理。於是,我想何止豬頭肉呢,炒肝、腰花、蹄膀、炸裏脊乃至豬尾、紅燒獅子頭等;並聯想到雞肉、驢肉、狗肉以及各種肉食。其理由也會舉出若干:雞有“五德”;“天上龍肉,地上驢肉”;古代就有三種狗:獵犬、家犬、食犬,可以徐州漢代畫像石為證。“技藝”也是口味不同,各有奧妙。如此羅列起來,僅“吃”的一項,真是美不勝收了。難怪《考工記》説:“粵無镈,燕無函,秦無廬,胡無弓車。”不是説這些國家沒有鋤頭、鎧甲、兵器的長竿與弓車,而是人人會做,非常普遍,鄭玄註釋説:也就“不須國工”了。
我吃過豬頭肉,但沒有研究過豬頭肉。而“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範圍很廣,對有些非藝術的項目了解甚微,不便亂説。但從報紙所披露的“豬頭肉申遺”問題,各級委員們的看法並不一致,説明應該提高認識。單從民間藝術的角度看,我們應該加強理論的研究,深入認識它的本質、特性和表現手法,藝術與人民大眾的關係。恩格斯説:“一個民族想要站在科學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沒有理論思維。”沒有理論的指導,認識是難以上升的。導向很重要,群眾當跟潮流而動。在民間已經出現了不倫不類的稱謂,稱泥塑叫虎為“非物質文化虎”,稱剪紙娃為“生殖崇拜娃”等。過去的“下裏巴人”和“不登大雅之堂”癥結何在呢?民間藝術的人文精神究竟表現在哪些方面呢?我們應該提倡什麼,防止什麼,須要審慎對待。“一種傾向掩蓋著另一種傾向”,歷史的經驗是有教訓的。
我們的文化應該是“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我堅信民間藝術的可貴,將研究民間藝術的“民藝學”作為建立中國“藝術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因為民間藝術是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基礎,是“人的本質力量”的所在,有許多糾纏不清的理論問題都能得到解決。它不僅是回家的路,更是休養生息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