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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理:苗族文化大法典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3日 15:03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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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頌唱賈經的賈理長老

  苗族賈理文化,主要傳承于貴州的黔東南、黔南和廣西桂北苗族地區。

  賈理,苗語叫“jaxlil”。在苗語語境中,“賈理”是漢語“哲理”、“真理”、“道理”、“法理”等語義項的綜合。可以説,賈理具有哲學宗教、法理精神和人倫道德三者一體同構的文化特徵,賈理是苗族最神聖的精神文化大法典。

  賈理文化,是賈理法典和賈理儀式以及整個賈理社會生態的文明綜合體。當提及賈理文化時,往往是對整個賈理文化空間的泛指。賈經、賈例、賈理、賈師、賈儀等等這些概念,既説明了賈理文化內容的豐富性和形式的多彩紛呈,又體現苗族文化遺産的博大精深。

  賈經——賈理文化空間中為苗族社會公認的世代傳承的賈理經文。賈經包括傳統口傳文體“賈”的所有經典文本,這种經典文本過去曾經漢譯為“佳”、“理詞”、“理辭”、“古理古詞”等,還包括雖然不叫“賈”,但是與其文體、內容和結構相同的“理歌”、“議榔古經”、神判用的“祭祀古經”(含部分涉及賈例的“祭鼓經”)。藝術上,賈經一般講究調韻和諧,工整對仗,不講空泛道理,而是由一個或數個賈例典故構成。“賈經”是苗族社會的傳統文化精英——賈理長老掌握的古代經典,而非世俗普通苗族民眾中普及的“百科全書”。

  賈例——賈理的經典案例及事例。苗族賈例在清代被中央王朝法統認可後被稱為“苗例”。《大清律例》規定:苗疆地區“其一切苗人與苗人自相爭訟之事,俱照苗例歸結,不必繩以官法”。賈經説,“延續則成千古理,傳承乃成萬古規”,可見賈例是人們世世代代傳承的賈理典故。過去,賈師在敘述某一經典賈理事例時,常常這樣做開場白:“賈例古時已興起,賈例古時早形成。敘個賈例大家聽,誦個賈例眾人明。”一個單一的完整賈例,其結構包括起語、典故、警語、結語四個部分構成。這也是賈理典籍最基本的文體特點。

  賈師——能夠熟練誦唱賈經的賈理文化傳承人。賈師苗語稱為“高賈”或“相賈”等。過去苗族社會中從事糾紛調解的長老(一般叫仲裁長老或賈理長老)都是賈師,但是賈師並不都是賈理長老,例如現在能夠誦唱賈經的人,很多已經不再參與當地苗族社會糾紛的調解事務。

  賈儀——賈理儀式,賈理文化空間中所舉行的一切重要文化活動的行為過程。賈理儀式包括傳承儀式、議榔儀式、賈判儀式(含神判儀式)、賈理神靈的祈禳儀式等等。賈理往往是抽象的理念狀態,而賈理儀式則是明確的行為表現和行為方式。儀式是賈理文化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儀式將賈理文化生活有序地組織起來,使得苗族傳統思想得以繼續傳承。因此,賈理儀式在本質上是用來表達和加強苗族社會凝聚力的一種法理途徑,也是苗族社會進行教導和道德訓誡的一種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