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福建中升集團
投訴內容: 福建中升集團所有4S經銷商強行收取消費者費用,具體如下:NISSAN係車在福州基本為中升集團名下,該集團規定霸王條款,其一要求所有貸款客戶必須在指定的銀行做分期,不接受其他貸款;其二,其主要合作的是工行與建行,而工行與建行的汽車分期點數3年期僅收取12%分期費用,但中升集團“強制要求”所有汽車分期客戶,在支付銀行的費用之後,還必須按分期金額的3%支付給車行,而據所了解,銀行並未向車行收取這筆費用,即這筆費用是車行強制收取。這種霸王條款已在福州車市橫行多年,卻無部門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