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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滌明:對用熨斗燙傷7名幼童老師處理太輕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20日 1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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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江蘇興化政府召開發佈會透露,用熨斗燙傷7名幼童的老師被行政拘留10天,並處以500元的罰款。媒體質疑稱,應等幼兒確定傷情後再做處罰決定,如傷情過重,應對肇事老師處以刑事拘留。(12月19日《揚子晚報》)

  以常識講,故意拿電熨斗烙在幼兒臉上,而且連烙7人,肯定是嚴重的刑事案件。烙傷的後果都很嚴重——照片上看得出來,尤其嚴重的是,侵害部位在面部,一旦留下疤痕,就有毀容的可能,而故意傷害造成毀容應屬嚴重罪行,如此駭人聽聞的事件居然被定性為治安案件草草處理,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究竟出於何種考慮,依據的是哪一條呢?

  此前,當地政府關於“誤燙”的定性已經引起輿論的強烈質疑。第一,所謂“誤燙”的依據,政府全憑肇事者自己的交代,這很荒謬。第二,不論被肇事者烙傷的幼童人數,還是留在幼童臉上深深的傷疤烙印,都證明不存在“誤燙”的可能性。先前“誤燙”的草率定論和最終的草草治安處理,令公眾嚴重質疑當地政府是在有意大事化小,以儘快了結這一駭人聽聞、影響惡劣的公眾事件。政府如此草率處理公眾事件,不管是為了有意包庇肇事者,還是顧及所謂地方形象,亦或就是由於執政能力低下,其結果都是對受害幼童權利的嚴重侵害,對公眾憤怒的嚴重漠視。在幼兒園暴力現象頻現的背景下,案件的草率處理,無疑會加大幼兒教育環境的風險系數,某種程度上會産生縱容侵害的結果。

  沒有證據顯示肇事教師有何背景或後臺,然而,如此涉嫌嚴重犯罪的案件被輕飄飄地作為治安問題處理,肯定要引起公眾的質疑。那個兇狠的幼兒教師是何許人也?政府為何不惜頂著洶湧的民意,刻意保護她?不管政府是出於何種目的,都絕不可以犧牲幼童權利為代價。當地公權部門應防止對事件的處理不當,導致政府公信力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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