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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晟:茅臺漲價一萬個理由也抵不過一份責任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7日 15: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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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夜間,貴州茅臺突然宣佈上調出廠價,“為更好地統籌兼顧好國家、消費者、企業、經銷商和投資者等各相關方的利益,同時考慮到公司産品市場供求狀況、原輔材料價格上漲以及企業發展戰略需要等因素,公司決定自2011年1月1日起適當上調産品出廠價格,平均上調幅度為20%左右”。(12月16日《中國證券報》)

  兩天前有媒體報道稱,多家超市收到五糧液的提價通知,提價理由之一是“為滿足消費者身份需求”。與此同時,茅臺將要漲價的消息也甚囂塵上。對此,茅臺和五糧液均進行了否認。然而,僅僅過了一天多時間,茅臺就正式發佈了漲價的公告。

  也許是因為“為滿足消費者身份需求”令輿論譁然,茅臺為自己的漲價給出了一連串的理由:兼顧各方利益、市場供求狀況、原輔材料價格、企業發展戰略……後面還有一個“等”字。聽起來,理由不僅很多而且非常充分;但在我看來,茅臺即使有“一萬個理由”也抵不過一份責任——國企的責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産品定價是企業的基本權利。只要市場能接受,企業想把價格定到多少就可以定到多少。如果消費者認為某種商品的價格太高,他可以“用腳投票”即拒絕購買;而當産品滯銷導致庫存太多的時候,企業自然會降價。因此,從本質上講,商品價格是由經營者和消費者共同制定的,而雙方博弈的關鍵因素是供求關係。從這個角度説,企業調整自家産品的價格,不管漲價還是降價,都是不需要給出理由的。

  不過,上述道理只適合於完全市場化的企業,而不適合於一些特殊的企業,比如壟斷的或者國有的企業,因為壟斷的行業沒有市場競爭,也就沒有發現價格的市場功能,而國有的企業不能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是應該服從和服務於政府的經濟社會管理目標。目前,平抑物價和控股通脹是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為了遏制物價的過快上漲,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措施,比如嚴厲查處“哄抬物價”等行為,在這樣的局勢下,作為國有控股的企業,茅臺和五糧液酒廠更應該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至少不能&&“哄抬物價”。

  12月11日,五糧液董事長曾公開表示,目前正值物價平抑敏感時期,五糧液作為國企不會&&漲價,但“如果未來茅臺先提價,五糧液也會根據市場空間做出調整。”現在,茅臺已經“先提價”了,五糧液漲價的傳言恐怕很快就會變成現實。茅臺和五糧液這兩隻“領頭羊”都漲價了,其他的白酒生産企業及其相關的行業會作出怎樣的反應呢?(盛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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