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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述古:還是讓趙作海早點回家吧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30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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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作海仍然受著媒體的追捧,但身上的光環已經越來越淡。新近一篇報道是,“中國民告官網站”站長藺文財和趙作海的“女友”李素蘭正在打響趙作海爭奪戰,藺文財認定趙作海已是違法的人,沒資格再代理公民訴訟,而李素蘭則態度堅決地要求趙作海,“你不來我就自殺”。鑒此,趙作海決定放棄代理公民訴訟,回到家中種田度日。

  從囚犯到自由公民的趙作海,到從事公民代理替人打官司的趙作海,短短半年內,趙作海的人生角色已經多次發生戲劇性變化。自從趙作海走出牢獄那天起,就一直成為媒體追逐的對象。趙作海建房,趙作海辦新身份證,趙作海兒子結婚,趙作海交女朋友,凡是和趙作海相關的雞零狗碎,都被做成新聞。當然,最令記者們興奮的還是從事代理公民。有媒體對此熱情洋溢地評價道,“趙作海不僅趕上了時代,還走在了時代的前列”。

  對於趙作海選擇公民代理的舉動,我一開始就充滿疑慮。趙作海憑什麼擔任公民代理呢?因為11年的不白之冤?因為政法委、公檢法的領導都給他道過歉?這些顯然不能成為理由。趙作海“死”而復生可喜可賀,但畢竟是司法缺陷的悲劇人物。連自己的冤案都翻不了的人去替別人申冤,這不能不是一種黑色幽默。更何況,趙作海沒有任何法律專業知識,根本不具備執業能力,甚至算是目不識丁。但這些似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又讓媒體找到了新的“看點”,趙作海作為新聞人物的影響力得以持續。

  就趙作海本人而論,選擇公民代理是源於長年冤屈發酵成為正義感,還是受了藺文財等人的蠱惑,似乎是個謎。不過我認同很多時評作者的觀點,即便趙作海替人維權是為了掙錢,也同樣值得尊重。維權機構和律師借用趙作海的品牌效應進行營銷,與替他人伸張正義並不矛盾。但可惜的是,趙作海及其合夥人顯然沒有賺到錢,至少沒有賺到大錢。趙作海東奔西走從事公民代理的直接後果,是“65萬的國家賠償,半年間只剩下40萬了”。

  搜尋相關報道,發現在趙作海的公民代理生涯中,唯有一回得以在法庭上講話,但並沒有吐出珠璣,後來只得坐到旁聽席上一言不發。隨著時間的推移,趙作海的老實木訥和見識短淺,越來越令藺文財感到失望,“藺趙二人行”逐漸式微,趙作海品牌維權的夢想最終落空。這次開除趙作海,雖然從表面上看,是藺文財指責趙作海和有夫之婦戀愛,“他自己都在犯法,這樣一個人怎麼能繼續幫別人打官司呢”,深層次原因卻在於發現利用老趙做公民代理並不是發財之道。離開背後策劃的老趙已經“泯然眾人矣”。

  趙作海正在一步步走下“神壇”。事實上,這個“神壇”原本就是虛妄的。因為趙作海的覆盆之冤引發公眾持續關注,最終使趙作海成為名人。隨著冤案的昭雪,趙作海必將淡出公眾視野。讓一個沒文化、不懂法的老年農民回到土地上過著安穩的生活,這才是法治社會的正常狀態。(朱述古 原題:讓趙作海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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