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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很有必要的“反調查演習”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5日 14: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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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海建(江蘇教師)

    湖北鄂州市一副縣級官員邵某從擔任鄉鎮副職時就開始貪污公款接受賄賂,還在離任前與同夥訂立攻守同盟,數次進行反調查“演習”。近日,邵某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判刑6年。(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13版)

    從鄉鎮副職一直貪腐到副縣級,這一路算不上驚心動魄起碼也是百轉千回,雖然最後法網恢恢,但反調查“演習”的效果還是可以想見。

    若不是有反調查的能力,你很難想象下面這個例子:剛被雙規的江蘇省財政廳排名第三的副廳長張美芳,調查組竟然“在其家中搜出各種銀行卡、購物卡多達幾十張,此外還有七套房産,其中三套在其女兒名下,四套在其本人名下。七套中僅山水華門的一套房産就價值1000萬,是南京公認的高檔社區。知情人士稱,其受賄金額可能超過5000萬元”。一套價值千

    萬的房産就夠讓人生疑的了,何況坐擁七套?這哪是蛛絲馬跡,分明是明目張膽地與紀檢制度挑釁。

    貪官們都在“反調查演習”,還知道與時俱進,那麼,權力監管部門就不能不思進取,還停留在既有的制度層面而放鬆警覺。有數據顯示,這些年來,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80%以上線索來自群眾舉報;如果統計得再精準一些,這些年的大案要案怕是很大程度上離不開“網友曝”或“媒體曝”。當然,群眾耳目多,眼睛雪亮很正常;但專業監察部門的遲滯與鈍感已令民意多有反彈之聲。如果“碩鼠”總要養到逛不動街才被繩之以法,反腐代價顯然過於高昂。

    貪官“反調查演習”警醒反腐機制需要有更精準的辨識能力。好在法治在進步,公權制衡的技術必會走向成熟,但就眼下而言,“反調查演習”還是很值得監督機制學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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