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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志峰:六問“局長撞死人公款買單”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7日 18: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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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南陽西峽縣氣象局局長禹相傑駕公車陪領導到景區遊玩途中,由於操作失誤將路邊的三個行人撞死,南陽市、西峽縣氣象局拿出48萬元鉅資替他埋單。該局長被刑拘後以高血壓、心臟病為由取保候審,南陽市氣象局已勒令其“停職檢查”。此事遭到群眾熱議。(11月15日《大河報》)

  局長撞死了人,卻要由單位出資賠償。單位的錢是哪來的?毫無疑問來自納稅人。既然如此,作為納稅人的一員,我斗膽向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提出幾點疑問:

  一,局長撞死人憑啥公款買單?這是誰批准的,經過了怎樣的審批程序,事先是否徵求過納稅人的意見?

  二,撞死人屬於何種性質的案件?為何涉事局長這麼輕易便取保候審了?難道老百姓的生命就如此不值錢?這算不算“草菅人命”?

  三,禹相傑取保候審的理由是高血壓和心臟病,他是否確有其病,經過了哪級醫院的鑒定?輕描淡寫的一個“停職檢查”,能服眾嗎?

  四,據西峽縣委的一名工作人員説,禹相傑當日接到了南陽市氣象局一位領導的電話,説上邊有人要去西峽恐龍蛋遺跡園遊玩,要禹相傑陪同。誰料出了事。禹相傑要陪的客人見狀,將車調頭就走。該局長出事當天陪的是哪位“高官”?該“高官”出事後不僅沒有積極善後,反倒第一時間溜之乎也,這到底是因為“冷血”,還是有什麼貓膩見不得人?他跑到西峽去到底是“因公”還是純屬“遊山玩水”?禹相傑後來得到的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照顧”,是否有這位“高官”投桃報李的因素?

  五,南陽市氣象局一位副局長向記者證實:“上邊的人來南陽工作,工作之餘到景區玩玩,已成慣例。讓禹相傑陪同,主要是讓他協調門票。”到底有哪些人曾經跑到南陽的景區去“玩玩”?腐敗行為已成“慣例”,當地的紀檢部門是否知情,又是否採取過措施遏制這些不正之風?

  六,中央紀委、監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幾起領導幹部駕駛公務用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報》要求:“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單位發生私駕公車被查處或者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財産損失和人員傷亡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禹相傑事件中,連肇事者本人都受到了“精心呵護”,還會有上級領導為此負連帶責任嗎?

  氣象局長開著“公車”接待“公家人”(上級領導),撞死人卻由“公款”買單,一連串的“公”字刺痛人眼。犯自己的錯誤,讓納稅人買單去吧——當有人這樣歡呼的時候,我知道,我們需要反思和追問的地方實在太多。

[作者: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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