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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禾:局長撞人、單位買單豈能“一賠了之”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7日 18: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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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11月14日獲悉,河南省西峽縣氣象局局長禹相傑駕公車陪領導到景區遊玩途中,由於操作失誤將路邊的三個行人撞死,南陽市、西峽縣氣象局拿出鉅資替他埋單,遭到群眾熱議。(11月15日《大河報》)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禹相傑身為領導幹部駕駛公車陪領導出遊,已屬違規,因為中紀委、監察部三令五申,領導幹部私駕公車發生交通事故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另外,中紀委、監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幾起領導幹部駕駛公務用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報》的文件也要求:“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單位發生私駕公車被查處或者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財産損失和人員傷亡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如今,奇聞就這樣發生了。駕駛公車撞死人的氣象局長不但被取保候審,而且所付賠款由單位埋單,一場交通事故在“組織”的關懷干預下,風平浪靜了。

    很多人在評論此事時,都把板子打到了當事人禹相傑和他的單位領導身上,認為他們不應該用公款來處理此類事情。言外之意,當事人他就是活該,因為駕駛技術不好,才會出這樣的交通事故,並且奪走三條人命,理應他自己來為這樣的交通事故買單。可是人們在痛斥相關單位和肇事人的時候,卻忘記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禹相傑是因為陪領導,而且是上面來的領導到景區遊玩,才出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説,所謂的私自駕公車,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説,並不是私自駕公車出遊,而是奉領導之命令,陪來此視察的上級領導到景區遊玩,才出了這麼一檔子交通事故,而相關的“上級領導”卻在出事後掉轉車頭走了,留下爛攤子讓禹局長自己收拾,確實有點不是那麼厚道。

    其實類似此類公務接待,在全國各地都不是什麼新鮮事。上級領導來地方檢察督導工作,忙完了,到地方的風景名勝區看一看,轉一轉,這對於國人來説,人之常情。可是有時候領導來的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十幾二十幾個人,對於當地的風景名勝旅遊點來説,完全免票,那必須得是當地政府各部門的強力人物出面才能行,不然,這個人情豈不是白賣了。於是,禹局長就擔了此重任,恰恰就是這樣説不清道不明的“公差”任務,他中途出了事故,結果只能是自認倒楣。

    這樣説可能有點替這個倒楣的禹局長辯護的意思,不過筆者認為這種辯護也是有一定依據的。因為有一個細節可以證明禹局長確實是因為操作失誤而發生車禍,不是因為酒後駕車,所以,這場交通事故的認定上,禹相傑的責任可能就要輕許多,而且既然不是酒後駕車發生的車禍,那麼從主觀上來説,禹也儘量做到了避險,但還是發生了不幸,只能自認倒楣了。

    一個局長撞人單位買單的新聞事件,其實放大了一個現象,那就是各個地方各個單位無奈的公務接待,尤其是旅遊景點的免費公務接待,已經讓地方旅遊經濟不勝其擾,如果再摻和進去這樣的“倒楣事”,那對地方來説就更苦不堪言。因此,在這個新聞事件中,筆者認為公眾和媒體更應該追問的是到底是陪什麼樣的領導去景區遊玩,這些個領導是否在此事件中也得分擔一些責任,完全讓地方買單的做法是不是有點太不光明磊落了。

    當然,這種局長撞人單位買單的事情也不能僅僅是“一賠了之”,更應該借此契機,大膽的對免費公務旅遊接待説不,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杜絕一些上級部門只管旅遊不管善後的現象。(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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