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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奔回國VS滿載徵稅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5日 18: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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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首席評論 徐迅雷

    現在其實世界很小了。國外“打折季”臨近,來來往往出入境的居民旅客,帶些境外的打折便宜貨回來,早已是家常便飯。在我們偌大的中國,深圳居民還常常跑到香港去買日常的便宜貨呢。在物價漲得猛的時候,能從境外買些心儀的、價廉物美的東西回來,換了誰都開心。

    不承想,海關總署近來嚴格了一把,你買些“洋貨”入境,就可能被課以重稅。“一部iPad,我買來只有4000多,要徵1000塊的稅”,這成了一句典型的話語。日前,商務部就此向海關總署發送了一份諮詢函,認為中國加入WTO後的重要承諾之一,就是對各類計算機實施零關稅,海關向iPad徵收1000元進口稅與WTO規則不一致,20%的稅率過高,iPad完稅價格被高估。

    我們向商務部負責任的態度表示讚賞。這種“為國家徵稅”的事兒,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或許可能會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但畢竟WTO的規則是大道理,你一個國家的徵稅是小道理,此刻大道理要管著小道理。如果國際規則都不遵守,那麼世界就很容易亂套的。

    心理學上有個“不值得定律”,那是從個體心理角度出發來説的,是指“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擇的”、“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同理,一個國家也需要一個“不值得定律”,而且要求更嚴格: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應該去做。你説,為了區區一點稅款,就去違反WTO的規則,從而最終損害公民百姓的切身利益,這值得嗎?現在,很誇張的説法都出來了,就是“手機、電腦、MP4、相機等等全都扔掉”,最好光著身子“裸奔”回來。與這個“裸奔回國”相比,徵稅部門違反規則的“滿載徵稅”應該是更沒面子了。

    什麼該徵稅,什麼不該徵稅,什麼稅應該怎麼調整,這都要遵守規則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則應經過正常立法來確定,而立法之前要充分聽取公眾意見,經過反復的博弈,最終達成最為妥帖妥當的方案。前些日子,就房子、車子怎麼徵稅的問題,就已經有廣泛的議論了。總之,徵稅關乎公民的切身利益,不能輕易輕率而為之。否則很可能是得不償失,是為“不值得”也。

    徵稅並不是天然正確的,收稅一定要考慮具體的對象。我以為,重稅主要針對暴利現象,而絕不是針對普通民眾。年初,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在一次演講中提出,對倒賣土地課以重稅,以此來限制地王、打擊囤地,消弭房地産泡沫。“對倒賣土地課以重稅”,這是有道理的,因為那行為幾乎就是無本萬利的事兒。稅收的手段,就是使高收入的一部分交給國家,用於二次分配,以推進分配公平。但老百姓過日子,出國出境一趟也不容易,帶點“便宜貨”回來,你一徵重稅,那還不如不買了。

    如何降低工薪階層普通百姓的稅收負擔,是一個值得深入反思、值得認真應對的問題。收不收稅,要看已有規矩規定;輕稅賦還是重稅賦,要研究“值不值得”,這,應該成為一個簡單明了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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