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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嘉:調查“內部認購房”不要回避公眾疑問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1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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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一則名為《觀林園內部開始認購》的帖子曝光了一份329人的內部認購名單,其中近百人是政府官員。之後,相關部門迅速給出了調查結果,直截了當處分了開發企業北京寶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和銷售代理天鴻卓越經紀公司,名義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情況下,存在提前排號登記等違規銷售行為”。(10月20日《新京報》)

  從網友公佈名單到調查結果公佈,不到一週的時間,政府回應網民質疑的速度的確很快。但是,問題在於,這樣的回應能否滿足網民的質疑?

  信息發佈的目的,是要讓政府和民眾直接建立相互信任的良性關係,而不是為了遮掩什麼。為此,信息發佈要及時把公眾應該知道、希望知道的執政信息、公共信息和權利義務都告知公眾。信息發佈的第一原則,就是不要回避公眾最主要的疑問。

  其實,民眾質疑,不僅是因為內部認購問題,更是因為這個名單中包含了近百名官員。如果這份名單中的官員情況屬實,那麼為什麼信息發佈只字未提這一情況?如果情況不屬實,那麼直截了當的信息披露,也能夠打消公眾的疑慮。同時,內部認購的價格是否遠低於樓盤均價?這些官員和該企業是否存在利益關係?如果這些問題還在調查中,那麼也不妨告知公眾目前的調查情況。

  我國正處於房地産調控的重要時期,內部認購無論從規則上還是價格上,都違背調控的意圖。對違反相關法規、破壞調控秩序的企業進行處分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在處分一家企業之餘,更應該重視社會對於公平的呼聲。否則,觀林園的案例,就會成為一個惡劣的先例——今後企業在計算違法成本的時候,是不是還要把替官員保密納入其中?

□石嘉(學者)原題:觀林園事件:信息發佈不要回避公眾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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