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中國新聞週刊》:日本修憲,一場變法?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6日 23: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在日本,左翼以捍衛和平憲法與右翼捍衛天皇制度相抗衡。一旦修憲成功,左翼與右翼的平衡關係將被打破,日本政界的天平將向右傾斜

    11月20日,日本自民黨借慶祝建黨50週年之機,正式公佈修憲草案。

    在慶祝會上,小泉提出日本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強國,應當多參與國際事務。“我們必須擔負重任,應對在未來50年內國際社會可能遇到的嚴峻挑戰。”

    一直被稱為“和平憲法”的日本憲法,其核心在於第二章第九條,其中關於“放棄戰爭”的表述共有兩段:“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和“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此次修憲草案對於憲法第九條的修改,在保留第九條第一段的同時,對第二段有關不保持戰爭力量、不擁有軍隊的條文,改為“為了確保我國的和平與獨立以及國家和國民的安全,保持以內閣總理大臣為最高指揮官的自衛軍”,實質上是將現在的“自衛隊”升級為“自衛軍”。

    新草案還為日本自衛軍參與國際事務賦予了權力,規定:“為了確保國際社會的和平與安全,可以進行國際協調活動,以及在緊急狀態下維持公共秩序,或者為保護國民的生命和自由而展開活動。”

    和平憲法的由來

    據《讀賣新聞》報道,修憲草案總負責人為日本前首相森喜朗。前首相中曾根康弘最初負責起草憲法草案的前言,他起草前言開頭部分——“日本是美麗的群島,為太平洋和日本海的浪花包圍”等過於精美和強調日本人民熱愛國家的部分都被刪除了,最終的草案版本開頭非常簡潔,為“獨立自主的日本人以他們的意願和決心制定本憲法。”

    據一位日本資深時政記者向《中國新聞週刊》透露,新憲法草案中第九條的修改者為前官房長官福田康夫。日本媒體同時透露,自民黨的憲法草案起草者擔心,過於強調該憲法的“日本化”色彩,會激發日本民族主義。

    日本現行憲法制定於戰後聯軍佔領日本時期。1945年7月26日,聯軍統帥丘吉爾、杜魯門和斯大林簽訂波茨坦公告,旨在要求日本停戰,並提出了日本新政府需要遵守的原則。該公告第十條提出:戰犯必須嚴懲,新的日本政府必須是民主的,保證言論、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尊重人權。

    依據這一原則,戰後麥克阿瑟接受日本自由主義派的意見,起草了日本憲法的麥克阿瑟草案,日本政府在此基礎上加以修改,制定了現行憲法,該憲法于1947年5月生效。該憲法第九條的規定是針對日本在二戰中軸心國的歷史罪行而專門設定的條款。

    因此,日本現行憲法又被稱作“和平憲法”。但也有學者認為,當時日本政府之所以將放棄戰爭權寫入憲法是為了保護天皇。當時一些聯軍統帥認為日本天皇是最大的戰犯,而天皇認可反戰憲法將使天皇免於受到戰爭指責和皇權被廢除。麥克阿瑟曾透露設立該條款的意見不是來自聯軍而是當時的日本首相幣原喜重郎。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