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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擎:國家視野裏的身份證問題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6日 09: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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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檢察日報》轉引其他媒體報道,稱我國每年100萬人丟身份證,無法作廢成失主噩夢。報道援引案例,通過集納相關信息,還有專家説法,問題看上去顯得嚴重。

  我沒有丟過身份證,也沒有碰到過身份證信息外泄所帶來的麻煩,身邊有朋友有過丟失的遭遇,但還不算噩夢,問題不大。就具體生活而言,我相信丟失身份證肯定會在一些人身上發生,但到底有多少人因此而有了噩夢?媒體推算出每年100萬人的數字,此前我還看到有報道稱全國有至少100萬人身份證號重復,這個數字又從何而來,查了一下,來源是戶籍專家,專家的信息又從何而來,也是“據估算”。

  可能還需要來自其他渠道的信息。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與社科文獻出版社曾聯合發佈2009年《中國法治發展報告》,其中就透露因能夠採集到公民身份證信息的機構疏于管理,致使客戶身份證信息洩露的情況非常嚴重。這是一種説法,還有沒有其他説法?

  真實的生活場景下,一個人所遭遇的問題的嚴重性,其實無須以一個統計數字來體現。安徽農民鄭冠群、打工女林貝欣、王成嬌,他們有名有姓,境遇不是被歪曲捏造。作為生命個體,確實體驗到身份證作為一個人最基礎的證明,以及在治理違法犯罪中的重要性,也驚恐地感受到在日常生活、日常心境下如何被意外地鎖定,某種法律行為被不當地加於其身。

  報道説,身份證無法作廢成為很多失主的噩夢,這可稍加分析。按照公安部年初回答網民的説法,公民丟失身份證後,無需再辦理挂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這就是説,身份證其實並不存在作不作廢的問題,補領新的身份證,舊的自然作廢。道理上是這樣,然而現實比道理複雜。此一説明出來,買賣身份證信息,冒用他人身份證信息的情況仍然存在。

  身份證安全性問題也不是一個單一問題,它處在一個更大的信息環境裏面。我們知道,一個人看房留下的信息,會被其他樓盤銷售人員共享;當各種短信隔三岔五向你放送時,你記不清什麼時候給他們留過電話;某一天,你會接到保險公司的來電,某一天你會接到賣車電話,某一天你又會被“出了車禍,能不能借點錢”的“朋友”或“同學”盯上。一個人的信息被這樣開放,某種程度上等於被控制,各種管線同你連接。非法冒用公民身份證信息,其實就是你被借用,非法行為被加於你,而真實的主體隱身。

  身份證是一個公民在國家的身份憑證,也是權利憑證,國家為每一個人編造一個基本號碼,記錄他的信息,並伴隨他的整個生命長度,毫無疑問國家比公民個體負有保障這種唯一性、持續性、安全性的更大責任。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邏輯非常簡單,但如何讓這一簡單邏輯有效,技術層面、管理層面、認識層面,還有很多問題待解。

  事實上,這並不只適用於身份證,國家出於管理治理需要給予公民的各種要求和對待,管理和安全始終應當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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