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練洪詳:“120”公益回歸重於細節修剪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17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15日上午,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召開《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立法聽證會。就“‘120’救護車急救的傷病員及其近親屬是否可以選擇救治醫院”、“法規是否應當對‘120’救護車出車和到達急救現場的時限作出具體規定”舉行聽證。

  同城媒體不約而同用“激辯”點睛此次聽證,足見議題空間之大,公眾關切之熾。有趣的是,對傷病員的選擇權的PK中,正方為法學教授與普通市民,反方多為醫療系統中人。透過雙方的身份信息,不難咀咂出些許味道來。

  切題之前,先假設一個模型:一個危急病人打了“120”電話,急救車正疾馳而來。病人有兩家資質相近的醫院可以去,A醫院距離10公里,B醫院40公里。于情于理,他應該到A醫院就診,但結果他可能要多花30分鐘被送到B醫院去,如果B醫院是“120”救護指揮中心的“關係戶”而A醫院不是的話。

  人命關天,時間就是生命。“120”如能恪守救死扶傷天職,尊重患者的生命權,它就應該毫不猶豫地把病人就近送到A醫院而非B醫院。當患者成為可以變現的“資源”,天職與醫德被利益裹挾,患者的權利不免飄若遊塵。假設模型告訴我們,“120”急救中心一旦落入私利窠臼,罔顧患者利益,與醫院暗度陳倉、私相授受就無可規免。理念一走偏,百病便叢生。

  “120”的理念匡扶遠比細節修剪更為重要,想通“120”為誰而立的元問題,其他都是技術細節,源清必流潔。“120”急救中心作為政府提供的非營利性公益事業,公眾利益無可爭議地成為其安身立命之所,舍此別無他求。只要病人的生命權至高無上、病人利益為第一利益、病人的需要是迫切的需要等觀念得以固化,切斷“120”與醫院間的利益糾葛,實現院前急救獨立也非難事。當然,在財政投入、體制供給、人員配備、技術支撐之外談理念重建是奢侈的、無益的,畢竟“120”問題一果多因,或多或少與上述幾大因素有關。別的不説,“不給馬兒草,又要馬兒跑”就是不現實的。

  在此之上,審視病人選擇權,便入豁然開朗之境。沒有誰比病人更關心自己的利益,病人或家屬的選擇權應該得到尊重,醫患關係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理當遵循自治的原則,這是無可置疑的,“120”越俎代庖、擅作主張是不合適的、有風險的——容易製造醫療糾紛,並置自己于訴訟的不利地位。“120”的作為在於,為病人提供必要的急救服務、全面的醫療信息、專業的判斷與建議,以供病人或家屬選擇醫院時參考。國內一些城市便把“病人自願”放在“就急、就近、就能力”的“120”急救原則之上,如山東濰坊。

  時間問題亦然。和消防車一樣,規定“120”出車時間是應該的,而規定到達時間是機械的,沒有多少現實意義,尤其在大城市。只要“120”能夠證明(如裝攝像設備出車錄像),遲到是事出有因(如塞車),便不必擔責。提高急救速度,車速之外,醫療點完善、劃片分區、科學調度等領域都大有潛力可挖。

  技術細節的聽證有必要,而更迫切的是“120”急救中心的功能完善與理念重建,因為後者是必要前提與恒久保障。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