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湖南金浩等茶油致癌物超標 政府與企業秘密召回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2日 19: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掩蓋與謊言

  國家質檢總局和湖南省質監局早在今年3月即獲悉部分茶油企業抽查結果不合格的情況,企業也在內部自查中發現致癌物“苯並芘”嚴重超標。

  據本刊記者了解,7月2日,湖南省質檢局在長沙市東塘新東方大酒店,組織獲證生産加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檢驗人員,各市州局食品科科長及檢測人員、相關專家等召開緊急會議,研究討論解決植物油産品苯並芘超標問題。金浩公司代表也在會上彙報了公司自查和難題攻克的研究結果。

  當時會上,有人提出要嚴格防止事件經由媒體公開。

  湖南省質監局一位高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糧油問題關係國計民生,不公開問題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

  8月中旬,網絡上傳出金浩茶油等部分食用植物油生産加工企業的若干批次産品苯並芘含量超標的消息。8月20日,金浩公司在對消費者的聲明中稱,“被查出致癌物超標6倍”是謠傳,稱“我公司鄭重承諾,旗下主打産品‘金浩茶油’系列高檔食用植物油質量安全可靠”,並且在主動與監管部門溝通,適時發佈權威信息。

  第二天,8月21日,作為監管部門的湖南省質監局在當地媒體公告了“茶籽油生産加工企業專項監督抽查結果”,所附的23家企業抽檢結果均顯示合格,其中包括金浩公司。

  然而,本刊記者注意到,金浩公司抽檢的産品型號為“低溫冷榨油茶籽油”,並非市場上常見的、經過高溫環節壓榨浸出的茶籽油或者茶籽調和油。送檢産品的生産時間為4月7日。

  對於為何不對此前已發現問題的型號産品進行抽檢,或者擴大抽檢型號範圍,湖南省質監局沒有做出解釋。該局一位工作人員回應説,“抽檢只對企業送檢的來樣負責,不可能對每一個批次都檢測。”

  而前述湖南省質監局高層認為,金浩公司的問題情有可原:“它不像三聚氰胺是人為添加,而是因為製作工藝處於提高的過程”,而在問題發現之後,金浩等茶油公司及時改進了生産工藝,其中包括提高脫臭溫度、更換脫色用劑和降低凍化溫度等。

  8月17日,湖南省質監局食品安全處一位負責人回憶,事情發生後省裏高度重視,第一時間由省質監局派出一位教授級專家協助企業查找超標原因。從3月到6月,專家和金浩公司産品質量控制部聯合進行了技術攻關。“改進之後的生産批次我們進行了抽檢,均沒有再發現問題。”

  湖南省質監局的一份文件中顯示,國家質檢總局在江蘇檢出相關茶油致癌物超標之後,湖南省質監局即要求各州市質監部門就地封存所有茶油,並啟動召回程序。

  然而,對於此前已發現問題型號産品的處理,湖南省質監局並沒有給出明確意見。根據本刊記者在廣州、北京和湖南多地的各大超市走訪獲得的反饋信息,金浩公司既未對外公佈有問題的茶油批次信息,也未曾向超市下達召回或者下櫃産品的信息。

  8月25日,本刊記者在長沙多個超市仍看到照常銷售的金浩茶油或者其他品牌茶油,産品生産日期也多在3月或者3月之前。

  由於企業和政府的掩蓋,消費者無法從正常渠道獲得有關産品調查和整改的信息。而多位消費者看到網絡上的傳言之後都表達了擔憂。

  來自廣州南沙區的劉輝從數年前即食用該品牌,他表示,消費者無從了解食用油是否安全,這全依賴於國家相關部門的監管。既然曾經檢查出問題,就應該實施公開召回,“像藥品企業如果發現問題,每一劑藥都要從使用者那裏回收,食用油的安全重要性一點都不比藥品低”。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産者發現其生産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生産,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産經營者和消費者。”

  國家質監總局制訂的《食品召回管理規定》還要求:“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

  顯然,湖南省的此次所謂“召回”既不合法,也不合規。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