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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朝平獲“非法經營”應該“千恩萬謝”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2日 10: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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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55歲的謝朝平被陜西渭南警方從北京家中帶走。帶走時,警察口頭留下一句“涉嫌非法經營”。8月30日,謝朝平的律師周澤從警方獲悉,“非法經營”是因為謝朝平自費出版了1萬本紀實文學《大遷徙》,那是謝朝平三年的採訪成果,記錄了三門峽移民的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渭南地區的移民是作品主角。寫書為何成為“非法經營”?8月30日,渭南市臨渭區公安分局法制科負責人在電話裏稱“不便多説”。(9月1日《新京報》)

  陜西警察聯合北京當地警方,以人口普查為藉口,賺開大門,穿堂入室,擒住嫌疑人。這樣的情景我們應該不會陌生,那多半都是抓捕一些殺人搶劫,走私販毒,賣淫嫖娼的刑事犯罪分子。而現在面對的卻是手無縛雞之力,年過半百的一個作家。不用説,作家在七名英勇的警察手下很快制服了。警察在翻箱倒櫃搜查一遍,也不出具任何清單,甩下硬邦邦的一句“涉嫌非法經營”就帶著人揚長而去。如此跨省抓捕,聯手協作,就是為了抓捕一位年過五旬的作家,又是“非法經營”,這分明有點牛刀殺雞的感覺,而再看看作家所犯下的“涉嫌非法經營”之罪,怎麼看怎麼有點“莫須有”的感覺,渭南警方到底是在維護法律還是為了掩蓋一種問題呢?

  作家到底是因為什麼“非法經營”了?經過出版方認真思考,原因就是出版方在出版謝朝平作品的雜誌增刊有不合程序之處。按照規定,出版單位無權擅自出版增刊,出增刊需逐級上報審批,但北京編輯部沒有這麼做。但是即便這本雜誌被認定為非法出版物,應負主要責任的該是雜誌社,是這家雜誌社或他們的老總在非法經營,這和作家本人有什麼關係?更況且這家雜誌在北京有名有姓,查出他們遠比抓捕一位作家更名正言順,警方為什麼偏偏繞開出版社而直接找作家本人算賬呢?

  表明上看來陜西警方似乎存在著“抓錯了”或“誤會了”的嫌疑,而實際上山西警察説的沒錯,“找的就是謝朝平。”因為謝朝平今年5月出版的長篇紀實文學《大遷徙》就刊登在增刊的雜誌上。該書稿以上世紀50年代三門峽黃河大移民為背景,記錄了那段歷史。更為要命的是其中大量篇幅都是描寫渭南地區三門峽移民的歷史遺留問題,用現在流行的説話,也就是這部作品給渭南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可能影響到地方的形象,説不定還會成為一些群眾上訪的把柄。在當地看來,這樣的問題顯然要比“非法經營”嚴重得多。

  古人曾經説過,愈加之罪何患無辭。如果要用給地方造成了負面影響而抓人,這樣的理由不僅站不住腳,更難張開嘴。用“誹謗”的理由,要在兩個月前完全可以,但現在國家已經明確規定,這樣的誹謗罪基本上不成立了。而地方想抓人,理由總是有的。不要説這家雜誌社本身還存在問題,就是什麼問題都不存在,這部作品涉及到地方上很多問題,甚至已經嚴重影響到“地方的穩定”。如果以“影響地方穩定”而將作家“繩之以法”,誰又能説出半個“不”字?從這點來説,謝朝平應該“千恩萬謝”了,人家總算沒有給你“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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