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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時評:電信部門的“釣魚收費”亟需清理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18日 12: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復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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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武鳴

    據CCTV《東方時空》欄目報道,最近很多消費者接到不可思議的催繳電話。 一部已經停機幾年的電話,卻接到電信部門的通知,要交欠費和滯納金,而且費用高得讓人倒吸一口涼氣。

    新聞中李女士的經歷很有代表性。兩年前她給單位的一部電話辦理停機,當時特地諮詢了聯通的客服,確認沒有任何欠費。不料兩年之後她接到催繳電話,欠費4000多元,滯納金10000多元!聯通方面的解釋是,當時李女士辦理的是“停機”不是“撤機”,所以還要繼續交月租費。一字之差,李女士不僅憑空要多付一萬多元,自己的公司還進入了聯通系統的黑名單。這真是比竇娥還冤!

    梳理整個事件過程,電信部門的做法毫無規則可言。首先,李女士當時辦理停機的時候,並沒有工作人員告知停機、撤機的區別。其次,根據北京市固定電話入網合同規定,在用戶欠費60日後,電信部門有權停機終止合同,並追繳欠費。李女士已經欠費兩年,電信部門為什麼不早點追繳欠費?更可笑的是,在李女士的交涉下,一萬多元的欠費最後打了三折。如果電信部門的收費合理合法,為什麼還可以給出如此低廉的折扣?

    電信部門廣收月租費的行為,本來一直就備受質疑。現在竟然還利用客戶停機之後所欠月租費做不當牟利,實在讓人憤怒。電信部門沒有及時告知客戶欠費情況或許只是管理漏洞,但這漏洞如果不及時彌補就可能被有不良居心的人利用。去年,上海“釣魚執法”事件曾引起軒然大波,正是不正當的執法程序滋生了一個以敲詐勒索為生的牟利團隊。如今,電信部門也可能培育出一種變相的“釣魚行為”。客戶辦理停機之後,電信部門故意不主動履行相關告知義務,卻在漫長時間之後去收取高額滯納金。

    在輿論的監督之下,浦東新區政府就“釣魚執法”事件向社會公開道歉,“釣魚執法”的陋習也被釜底抽薪。電信部門理當學習浦東新區政府聞過則改的態度,清理各種有“釣魚收費”嫌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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