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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舟:“涵涵悲劇”拷問管理“杯具”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4日 07: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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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兩歲女童涵涵悶死於校車之中的生命悲劇,引起了輿論的高度關注。花一般的生命如此謝幕,令人悲惋而嗟嘆。更令人無語凝噎的是,這並不是偶然發生的個例。

  我想,釀成如此悲劇絕非幼兒園老師和校車司機之所願。但問題在於,頗具有“共性”特徵的生命悲劇,在女童悶死、幼兒園、校車這三者的關鍵詞背後,那脆弱不堪的管理“杯具”必須要接受問責和公共的拷問。

  “涵涵悲劇”無疑再一次用沉痛的教訓,反襯出了“加強管理”的重要性。切入現實的語境中,所謂“管理”,無非一是人的管理——幼兒園管理者、教師和司機的管理,二是物的管理——校車以及附屬安全設備的管理,三是行政監管——主管部門對於校車和幼兒園安全管理的督導檢查

  對於“人的管理”,其實是一個舊話題。我們並不缺乏完善和到位的制度,而是缺乏對制度的貫徹執行。2007年12月,陜西省教育廳就曾發出通知,要求有校車的民辦幼兒園跟車教師在幼兒上下校車時要清點核對人數,校車駕駛員負責在收車鎖門前檢查車內幼兒是否全部下車,嚴防將幼兒遺漏在車內。那麼,涵涵“漏”在了校車之上最終悶死其中,血一般的事實折射出這所幼兒園“人的管理”幾乎形同虛設。生命意識和責任意識的淡漠,必將接受法律的嚴懲,但問題在於——“馬虎”大意的僅僅是這一家幼兒園嗎?

  “涵涵悲劇”發生後,西安市一些幼兒園表示,由於壓力太大,他們準備取消校車接送。顯而易見,這不僅是一種因噎廢食,還是一種責任推卸。時下,幼兒園管理者需要做的是,從細節入手,在加強“人的管理”的同時,在校車管理上下工夫,同時有必要為校車安裝一些便於孩童識別、求救的報警裝置。如果校車內能有這樣的求救報警裝置,並教會孩子使用,這樣的悲劇很有可能會避免。 陳一舟(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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