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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甘林:“霸王”圍堵報社只是“個人行為”?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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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有霸王員工被指闖入《每日經濟新聞》報社上海辦公區圍堵、推搡記者事件,霸王集團公關部經理楊政書表示“這是霸王公司員工的個人行為,但他確實是公司的人。”在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筆錄後,雙方相關人員11人當天都已離開公安機關。但《每日經濟新聞》副總編輯馮明7月31日11時28分發表微博稱:“今日,自稱霸王國際首席副執行官的沈某打電話給我,要求面談,但言語之中毫無道歉誠意,被我拒絕,本報法律顧問正在採取進一步維權措施。”(《新京報》8月2日)

  某單位或團體因某事件或醜聞被媒體曝光,沸沸颺颺甚至不可收拾之後,有人就私下差人收買、要挾或修理記者、圍堵報社、威脅爆料者,而公開場合則又聲稱這是“個人行為”,並且領導臉上還得擠出幾絲真誠、無辜的表情。

  這類花活多了去了。比如,2007年百度兩名員工由於為賭球網站提供百度搜索引擎推廣而被警方抓獲。公司表態,稱這是“個人行為”。2010年高考剛過,深圳寶安區松崗中心爆出高二某班15名學生的父母此前陸續接到年級長通知,要求籤一份協議,這些學生被要求放棄高考或不在本校高考,校方事後聲明也稱只是“個人行為”。而最新版“個人行為”則出自江西景德鎮郵局:由於江西省級黨報刊登批評該局組織副科級以上幹部集體公費日本遊,結果,刊有批評文章的版面被“部分員工私自抽出,扣留”。

  回頭再看霸王公司員工圍堵報社,這種“個人行為”説又有多少可信度和“技術含量”呢?

  其一,既然《每日經濟新聞》稱霸王防脫洗髮水被指借用麗濤過期批號且涉嫌致癌,還質疑霸王集團創始人陳啟源為“中藥世家”,那霸王就該針對這些質疑或“指控”,一一拿出確鑿證據以正視聽。可這些正經事兒沒人做,卻有一幹霸王員工吆五喝六地圍堵報社大門,這算咋回事?

  其二,如果霸王公司自己做不了上述這些正經事兒,那不是還有國家權威檢測部門和專業人士以及律師、法院嘛,幹嘛不上這些機構去尋求問題的解決?倘若圍堵報社真如霸王高層所説是“個人行為”,可如果不是有人指使或提供好處,這些員工吃飽了撐得慌,沒事上報社堵大門取樂、消食,也未免太有忠誠度了吧?

  其三,就算果真是員工“個人行為”,那自稱霸王國際首席副執行官的沈某致電《每日經濟新聞》副總編輯馮明要求面談,這個時間咋就這麼巧,剛好掐在霸王公司部分員工完成了“個人行為”之後?沈副總又想跟人家談啥?

  所以,咱還是那句話,作為商家,嘴硬不如貨硬的道理應該懂吧?既然霸王公司能出天價請成龍代言,把霸王廣告做得滿世界響,可霸王防脫洗髮水被指借用麗濤過期批號並涉嫌致癌,集團創始人陳啟源的“中藥世家”身份受到質疑後,該公司就立馬手忙腳亂,一點章法都沒有,甚至有員工出於“個人行為”去圍堵報社大門,這哪還有一星半點“中藥世家”和“霸王”風範?(李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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