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楚漢:減稅加薪應有制度保障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03日 1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晚報

    全國人大財經委就收入分配結構問題進行了密集調研,調研結論之一是建議減輕競爭性行業企業稅負,騰出空間給員工增加工資。(6月2日《第一財經日報》)

    一方面是GDP持續高速增長,另一方面是居民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不斷下降。對照不斷攀升的CPI,居民的實際收入和生活水平事實上不升反降。所以,通過降低企業稅收來增加員工工資,既是調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具體措施,也是在經濟高速發展之後對還富於民思想的努力實踐。

    不過應該看到,減輕企業稅收與增加員工工資並沒有必然聯絡。稅收是一種國家強制政策,而企業工資更多實行的是市場化定價。即便國家明令減輕企業稅收,也不等於減少的稅收必然轉化為員工工資。如何解決這個矛盾?答案是建立有效的工資增長保障機制。

    比如,應該適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為工資的確定提供明確的依據和參考,並切實加強執行監管,讓這些調控落實而不是空調。更重要的是,應該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發展和完善,保障職工在提高工資方面的話語權。

    此外,稅收在不同行業或系統間表現得並不平衡,一些壟斷行業或企業存在工資過高、企業暴利的情況。所以,在減輕企業稅負的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這種不平衡性,在全面提高員工工資的同時有效遏制和預防過大的收入差距。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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