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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於收入分配改革方面的消息明顯升溫:一是5月31日,國務院轉發的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將收入分配改革列入了工作重點,表示要研究調整和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二是媒體報道,5月份,全國人大財經委就收入分配結構問題進行了密集調研,調研的結論之一是“建議減輕競爭性行業企業稅負,騰出空間給員工增加工資”。
其實,減稅也好,提薪也罷,都不是一個新話題,但將其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思路提出,的確不乏新意,亦説明政府開始正視國民財富的大蛋糕中,政府、企業和居民的比例扭曲問題。
就政府、企業、居民三者在國民財富分配中的現狀看,三組數據的歷史變化可以一目了然地揭示其中的問題:
一是改革開放3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7.2%;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7.1%,都遠遠低於GDP年均增速。這一方面説明經濟成果大部分歸於國家,這從財政收入最近幾年高達20%以上的增長可以説明,“國”與“民”收入分配嚴重失衡,居民購買力低下導致産能過剩和結構失衡;二是近十年來,就投資、消費、進出口三駕馬車對經濟增長的貢獻論,消費在GDP裏的貢獻從60%下滑到目前的36%,不僅遠遠落後於諸多發達國家,更落後於“金磚四國”的其他國家;三是1997年~2007年,勞動報酬佔GDP的比重從53.4%降至39.74%;利潤擠佔工資的現象突出。
2009年6月,央行發佈的一組關於廣東東莞農民工工資增長的調查更能説明問題:調查顯示,東莞最低工資標準從1994年的350元/月提高到2008年的770元/月,15年間年均增長速度也不足5%,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佔21%。再從小時最低工資看,我國平均是0.2美元,而歐美等國是25到30美元,是我國最低工資的100多倍。
也就是説,從收入分配的基本特徵看,一是政府的收入過快增長擠壓了居民的收入,二是企業的利潤增長擠壓了工資的上漲空間,這種雙重的擠壓使得整個政府、企業和居民的收入分配呈現扭曲的格局,破題的關鍵要麼是減少政府的分配比例,要麼是減少企業的利潤空間。
減少政府的分配,最好的辦法是減稅;而壓低企業的利潤,則情況要複雜很多,除了壟斷企業之外,大多數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利潤空間有限。所以,最好的辦法是在企業、政府與居民之間重新劃分分配比例,政府通過對企業減稅,企業在保證利潤的前提下提高工資,所以,關鍵在於政府是否能下決心減稅。
現實的情況是,收入分配改革已經提了多年,由於利益關係的複雜,推動的難度非常大,在政府支出不斷增加的情況下,讓政府減稅觀念上沒任何問題,但實施起來很困難,導致整個收入分配改革處於僵持狀態:政府不願意降低自己收入增長的大好態勢,壟斷企業不願意吐出壟斷利潤,而競爭性的企業在利潤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沒有更大的加薪空間,最終就是居民收入的止步不前和消費的滯後,不得不依賴出口的週期律和惡性循環。
人大財經委調研的思路無疑是對的,但減稅也好,提薪也罷,需要足夠的魄力和智慧。這的確是一份不得不去面對的政治考卷,它從民生和經濟轉型的各個層面考量著社會的民生含量和執政能力。
責編:趙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