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濤:要《工資條例》 還要“維權天使”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8日 1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央視網

    一季度以來,寧夏、吉林等11省市相繼調高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據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起草修訂的《工資條例》將在年內出臺,工資協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將被納入其中。(5月18日《中國經濟週刊》

    在基尼系數超過0.47紅線的形勢逼迫下,如何調整國民收入問題,是擺在政府面前的重要課題。自今年開春以來的國家領導人話語表達上,便能清醒的看到這一點。“兩會”上,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重點提到了收入分配問題,“今年將進一步改革收入分配製度,堅決扭轉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同樣,胡錦濤總書記在今年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也作出承諾,“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此語境之下,《工資條例》年底出臺,並不意外。

    問題是,分配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工資條例》僅僅是我國法制社會實現漸進的一部分,單單靠一個條例,自然解決不了所有問題。《勞動合同法》實施兩年左右了,可我們身邊仍然大量存在維權困難的現象。可以預想,公眾所企盼的“工資協商”與“同工同酬”也不可能在條例頒布實施的當天起就能覆蓋全社會,繼而惠及全國工人。筆者想知道,《工資條例》出臺了,誰才能站出來成為廣大工人的維權天使呢?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説,“在工資協商中,政府、工會、企業主、工人等都有責任,各自的工作都要做到位。”然而,政府之職責是完成體制的完善,頒布《工資條例》便是對於自己職能責任的擔當表現。我們將目光轉向工會——要明確的是,工會在《工會法》頒布18年之後,卻愈加弱勢的現實,也不得不讓我們放棄工會。另外,市場經濟下,我們更無需責怪嗜利潤如生命的企業主和資本家,因為追逐利潤是他們的天性,在法律現有的框架之內最大範圍的限制工人工資也就是一種必然。所以,在利潤面前,請不要給資本家吟誦亞當斯密的《道德情操論》——要知道,阿幾米德對於幾何的執著追求感動不了士兵的軍刀。

    社會上流傳這樣一句話,“職工不敢談,怕被解雇;職工無能力談,對種種法律不熟悉;企業不願談,怕影響利潤提高成本;工會組織不能代表工人,不能談。”有人將這四句話定義為中國工人維權的“四不現象”。可以看到,現在公眾的擔心和糾結之處不在於法律的健不健全,而在於,誰能站出來為中國工人代行話語權,成為維權天使?

    在筆者看來,維權天使需要有兩個翅膀,一個是體制,一個是市場。在“工會很作協”的語境裏,工人們別指望那些拿著企業主工資、享受著國家行政級別的人能為百姓做説多少好話。所謂體制,即我們的勞動部門是否能夠成為獨立的仲裁部門,即工人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既能夠到勞動部門投訴,還能夠得到權力的公正處理;所謂市場,我國現在還處於人口紅利時代,人口紅利時代的特徵之一是以企業為中心,而非以工人為中心,只有隨著勞方與資方實力的不斷博弈與演化,才能終結人口紅利,相信到那個時候,工人便可以在“買方市場”中佔有一席説話之地了。

    《工資條例》不可以一蹴而就,中國工人也不可能在一紙法令的作用之下跑步進入維權時代。但願體制與市場儘快為維權天使插上可愛的翅膀,實現中國工人的體面時代、尊嚴時代。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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