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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衍:蒙上雙眼的泰美斯女神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2日 09: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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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察香港的發展史,泰美斯女神像是一個繞不開的符號——一手握天平,一手持劍,分表代表著“公平”和“主持公義”。女神被蒙起雙眼,表示法律精神不偏不倚。

  這尊塑像靜靜地矗立在一座歐式古典風格大樓上,背後就是香港最繁華的中環。泰美斯女神和那些高聳入雲的摩天大樓,共同構成某種隱喻——在這座以資本聞名於世的城市裏,香港人倍加珍視的價值,是“法治”。

  作為“一國兩制”的重要體現,根據香港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回歸後保留了源於英國的普通法體系。根據2010年世界經濟論壇報告,就司法表現而言,香港在139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15位,是亞洲最優秀的地區之一。在世界銀行每年發佈的政府管治指標中,香港的“法治”分數始終處在90分左右的高位。

  走在香港街頭,違法並不是一件遙遠的事情:坐巴士不係安全帶可能入獄3個月,將廢棄物扔在垃圾箱外可能入獄6個月,類似的牢獄之災還會出現在張貼小廣告或違章擺攤這些小事上。去年10月,一名模特因為拾到600元沒有尋找失主而被警方拘捕,罪名是“盜竊”。更早些時候,來自內地的娛樂記者為了進入片場拍照塞給門衛300元,結果被判入獄3個月。

  關於香港的法治,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曾給出這樣的判斷:沒有人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人人都可以獲得平等對待。

  在一些或大或小的故事裏,這種平等隨處可見。立法會前任主席范徐麗泰,因開車忘係安全帶被毫不客氣地“抄牌”;高等法院前法官李栢儉夫婦,因騙取特區政府10萬元綜合援助,被判入獄11個月。

  在香港與祖國內地的交流中,法治是一個重要的環節。自1999年以來,國務院港澳辦和特區政府律政司每年都會選派中央國家機關的青年法律人才赴港進修。目前供職于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胡健曾是其中一員。

  2009年年初,胡健應邀參加香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李國能檢閱警察儀仗隊的場景令他印象深刻。他説,這意味著法律不只會約束普通人,更會約束行政權力,而這正是香港人願意信仰法律,並從中獲得安全感的重要原因。

  無懼,無偏,無私,無欺——這是李國能所概括的司法精神。為了取得市民的信任,作為終極裁判者的法官往往要恪守更嚴格的行為準則。一旦當上法官,則不可再接受原來律師同行的宴請。在宴會場合遇到案件相關人,要馬上離去,必要時還要填好支票寄給宴請方。

  而在這些顯得“錙銖必較”的規則外,香港的法治也有其溫情的一面。幾年前,一名剛入行的小販因未在牌照指定範圍內賣了30支棒棒糖,被小販事務隊指控,法官溫紹明只作出罰款100元的輕判。在法庭上,法官感謝了這名年輕的小販,稱他願意在炎炎烈日下襬攤,為遊客提供了便利。法官同時詳細解釋了牌照的要求,並承諾,“日後一定會去攤前幫襯”。

  後來,溫紹明特意到小販攤前,買了一瓶礦泉水,並鼓勵那個年輕人“不要泄氣,努力工作”。

  其實,在這座城市,法治的精神大多都隱藏在這些動人的小細節裏。它出現在淩晨一點的旺角街頭,幾十名市民排出一條筆直的隊伍等待遠處開來的小巴士;它也出現在香港中文大學新生的課堂上,有教授用了整整一堂課的時間來定義什麼是“抄襲”;它還出現在駐港部隊的軍營裏,為了遵守香港的噪音管理法規,尊重市民的生活習慣,駐港部隊早晨不再鳴軍號,改用了鬧鐘。

  今年,泰美思女神像所在的大樓迎來百歲紀念。鮮為人知的是,100年前,它本是香港最高法院大樓,後被改為立法會大樓。而隨著新立法會大樓的建成使用,香港特區政府已同意,將這棟大樓改為終審法院大樓。

  2012香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論及“如何秉持公義”時,特別引用了一段已流傳百年的演説:“縱使其他建築物不復存在,我們的法院將屹立不倒。牢固于基石之上,風吹不動。正如這座大樓所標誌的公義精神一樣,儘管日轉星移,仍將巍然矗立……庭院之內,亦將日復一日施行公義,不偏不倚,不懈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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