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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保障房被“充數”,惠民生不容摻假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0日 0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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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觀察

  改善民生來不得半點“摻假”,“摻假”總有一天會被戳穿,公信力受到的傷害更大

  去年,開建1000萬套保障房的任務被層層分解,其中,武漢分到11.8萬套的任務量,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排名第一。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設進程緩慢,並存在以舊充新、以企事業單位宿舍樓充當保障房等情況。不只武漢,珠海、東莞等都有將宿舍樓“貼牌”為保障房的情況。渣打銀行的一份調研報告認為,國內真正新建保障房不足三成。(5月9日《新京報》)

  去年5月媒體曾披露,部分地方政府將之前在建的教師宿舍、企業員工宿舍等統統納入保障房房源,結果雖然2011年的保障房任務能夠完成,但實際的保障房新增量並未明顯增加。顯然,這是在“濫竽充數”。如今個別地方乾脆把舊房直接“貼牌”為保障房,“創新”之舉更大膽了。

  其背後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住建部與各地政府簽訂了《保障性住房目標責任書》,有“軍令狀”在,如果地方政府完不成目標任務,不僅要被輿論批評,而且要被問責。二是保障房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關係到官員政績,也關係到地方政府改善民生的決心,為了政績也為了“兌現”民生承諾。三是制度有漏洞,監管者缺位。

  譬如,有地方官員稱國家強調了“新增”,未説不可“籌集”,就是制度漏洞,地方利用了這種漏洞。如果政策上明確“保障房”定義,並對“新增”進行明確規定,只允許新建保障房,不準“籌集”保障房,那麼,個別地方就難以鑽這個空子了。

  對“新建保障房”也應該明確規定,必須是專項規劃、專用土地、專項資金建設的保障房,讓真正的保障對象居住,堅決杜絕把在建的其他項目(如職工宿舍)納入保障房中。而且,所有的保障房項目應該始終是公開透明的。如果再加上各級監管部門嚴查保障房造假,顯然,有制度、監管、監督來“護航”,“濫竽充數”就沒有市場。

  去年有報道稱,針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摻水”和質量問題,有關部門將對地方的保障安居工程建設進行摸底調研,但似乎沒有下文。究竟是沒有發現“摻水”,還是相關部門也想要“數字政績”故而縱容某些地方繼續造假?

  在筆者看來,必須動用問責“武器”遏制“濫竽充數”。改善民生來不得半點“摻假”。“摻假”總有一天會被戳穿,公信力受到的傷害更大;而且,民生欠賬會越來越多,最終付出的代價更大。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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