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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海建:“文化差異”不應成護身符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1日 09: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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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國艾奧瓦州,中國留學生唐鵬被指控于3月29日強姦了一名中國女留學生。唐鵬的父母4月初趕到美國試圖“花錢私了”,次日即因“賄賂證人,妨礙司法公正”遭到拘捕。但數日前,檢察官又以“文化差異”為由取消了對唐鵬父母的指控。

  檢察官提出“文化差異”概念充滿寬容意味,這無疑有助於促進擁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之間的相互理解。

  在中國數千年的文化積澱中,總有一些讓歐美人“莫名驚詫”的“另類元素”。比如,在那部名為《刮痧》的電影中,5歲的小孫子丹尼斯鬧肚發燒,許老爺子用自己拿手的中醫刮痧療法給小孫子治病。但“刮痧”這一在中國人看來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卻被美國大夫以孩子受到家庭虐待為名打電話報警。但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走向世界各地,一些中國特有的文化似乎正在逐漸被西方接受。當“虎媽的戰歌”在美國掀起一陣討論的狂風後,為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許多歐美家長也開始變身“虎媽虎爸”。

  美國檢察官此次以“文化差異”為由對唐鵬父母網開一面,貌似也説明中國文化正受到重視。然而,照這樣的邏輯,這是否意味著中國文化就是崇尚“花錢就能辦成事”、“賄賂證人”?不僅如此,在歐美人眼中,中國文化的外延似乎還涵蓋這樣的內容:插隊、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走“關係”等。果真如此嗎?

  在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戈拉宣稱“人是萬物的尺度”後,蘇格拉底針鋒相對提出“認識你自己”。至少在國外,我們時常需要對自己的行為方式進行反思。然而,就有人喜歡將“文化差異”當做“護身符”甚至“遮羞布”。比如,一些身在國外的中國人喜歡捕食當地的“野味”,在備受指責後總會振振有詞地辯稱“文化差異”。在國內,李陽的家暴事件最近也趕了個“時髦”,助理黃越也將之歸咎於“文化差異”。

  那麼,艾奧瓦檢察官果真因為“文化差異”才放過唐鵬父母的嗎?問題顯然沒那麼簡單。他們企圖賄賂被害者,按照美國法律,自然有罪。但由於這兩位臨時來美國的老人很難對社會形成實質性的危害,而審判和收監又要動用不少公共資源,檢察官顯然樂於找個合理的藉口扔掉這個包袱。而這也似乎無關“文化差異”。

  無論如何,“文化差異”都不應成為“護身符”。要想在國外受人尊重,入鄉隨俗和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才是重要的。(趙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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