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薛寶生:韓方審判中國船長實屬牽強附會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09: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4月19日,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30年監禁,並處2000萬韓元(約合1.75萬美元)罰款。

  在法庭上,程大偉被指“曾多次進入韓國經濟水域捕魚”,並刺傷登船執法的韓國海警,其中一名海警不治身亡。這種指控是否成立,人們至今持有種種質疑。去年12月12日,韓國檢方在訴訟中認為,中國漁船“魯文漁”號非法捕魚,與韓國海警發生正面衝突。

  韓檢方説,程大偉指示船員妨礙海警登船,刺傷海警李洛勳。韓方發射了照明彈,“程大偉驚慌之下條件反射性地揮刀,刺中韓國海警李清浩,並導致其不治身亡。”對此説法,版本不盡一致。

  按照當時韓國媒體的報道説,韓海警在海上扣押“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被中國船長揮舞的玻璃碎片刺傷。隨後,李某被直升機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但因肋部被捅,內臟破裂,最終不治身亡。

  程大偉到底是“驚慌之下條件反射性地揮刀,刺中韓國海警李清浩並導致其不治身亡”,還是程大偉“揮舞玻璃碎片刺傷李某,李某被直升機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但因肋部被捅,內臟破裂,最終不治身亡”?

  這是涉案事實,依法定罪的關鍵之處。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是否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索性做出審判,未免太過草率和荒唐,極容易造成“冤假錯案”。如果按照韓檢方原來起訴的要求,判程大偉死刑,那就更加可怕了,程大偉變成鬼也不會放過你們。

  好在韓國仁川地方法院沒有與韓檢方串通一氣,給程大偉留了活口。儘管如此,作為有理智的中國同胞,還是覺得韓方的審判實屬牽強附會。一是中韓在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中方不接受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二是程大偉面臨韓海警暴力執法的襲擊,本能地有一些反抗動作,不過分,不該以此為由頭大做文章;三是“驚慌之下條件反射性地揮刀”也好,還是“揮舞玻璃碎片”也罷,都是值得研究的案情細節,如果問題性質沒有搞清楚,就不能盲目地作出判決,而以殺人定罪,則更是有違事實、有失公允的錯誤做法。

  我們注意到4月23日來自《法制日報》的報道説,事件發生後,韓國媒體大肆鼓噪不休,抓其一點而不及其餘。韓國個別民族主義組織更有過之而無不及,煽動反華情緒,特別是在中國駐韓使館前示威抗議,號召全民抵制中國産品,顯得非常過激。

  少數執政黨議員還提出決議案,敦促中國政府就此正式道歉,承諾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鼓吹韓國應加大打擊力度,嚴懲中方非法捕撈者和暴力抗法者,等等,一時間殺氣騰騰,很不友好。

  而韓檢方也很不理性,不能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發聲,更是不怕將事情鬧大,尤其是一口咬定中國船長程大偉犯有“殺害執行公務者未遂和殺害執行公務者之罪”,聲嘶力竭地要求韓國仁川法院處以死刑,以儆效尤。

  我們透過程大偉所謂的案情,進一步感受到韓方小題大做,本該屬於通過外交途徑解決的海上漁業糾紛問題,非得弄成目前的這個樣子。讓一個以打漁為生的中國平民百姓領刑30年,而又承受2000萬韓元罰金“又打又罰”的折磨,實在是過分了。從某種程度上説,韓方這樣處理中國漁民,有傷中國人民的感情,不利於鞏固和發展中韓兩國的和平友好關係。

  中國船長程大偉的妻子高麗傑,對韓方的態度和做法,感到失望。她非常痛苦地説,沒有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高麗娟經過和幫助程大偉打官司的兩位朋友商議後,共同決定上訴,不會忍氣吞聲。

  高麗娟鐵定了上訴的決心,作為中國婦女,她會毅然決然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的丈夫,為同船出海打魚,而受到韓方不公正判決的弟兄們討説法。“我們就是把船賣了,也要上訴”。這就是中國船員家屬們的憤怒和訴求,韓方必須給予重視。

  定性不準,要糾正;事實不清,不能受理;韓方單方面適用“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審判,不可接受。我們強烈要求韓方抓緊復議,給出負責任的結論。

熱詞:

  • 韓方
  • 程大偉
  • 審判
  • 海警
  • 魯文漁
  • 專屬經濟區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