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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用財政問責來終結公款追星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6日 0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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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吳睿鶇

       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務院糾風辦主任馬馼13日在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表示,嚴格報批程序,嚴禁舉辦已經取消的活動,經批准舉辦的要控制規模和經費開支,嚴禁利用財政資金邀請“明星”、舉辦晚會等行為。(《廣州日報》4月15日)

       近年來,各式各樣的節慶五花八門,令人目不暇接:旅遊節、羊絨節、柿子節、民歌節……而節慶演出則是慶典活動的主打戲。比如,僅貴州省某地一年冠以“中國”名稱的“節會”就有十多個,僅“歌星”出場費、搭舞臺一次就耗資好幾十萬元;甚至有些地方二級城市一年的各種節會就達30個之多,可謂你方唱罷我登場。

       類似節慶晚會動輒投入幾百萬甚至上千萬財政資金,大多數是賠本賺吆喝。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劉金全曾指出,近年來展覽、節會每年以大於20%的速度遞增,公款追星愈演愈烈。

       實際上,針對公款追星的“濁流”,早已國家層面的高度重視,並頻頻制定嚴厲措施。早2007年,國務院糾風辦就明確要求,政府節慶活動不得邀請演藝明星,對利用節慶活動從中牟利,或因把關不嚴、組織不力導致節慶活動發生嚴重問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嚴肅查處,並實行責任追究;2008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修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決定也明確規定,演出舉辦單位不得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門的名義舉辦營業性演出;2011年底,文化部又下發《關於加強演出市場有關問題管理的通知》,再次重申政府或者政府部門不得主辦或者承辦節慶演出,不得直接參與投資節慶演出。

       可是,汗牛充棟般的公共政策,並未阻止住公款追星的腳步。我們透過層出不窮的公款追星事件,一方面暴露出地方官員扭曲的政績觀。那些公款追星的地方,往往打著“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旗號,打著招商引資的幌子,不僅違背了經濟發展的規律,而且也浪費了納稅人的大量錢財。

       更為重要的是,也反襯出現行財政預算的乏力。按照現行財政預算制度,公款追星是無法進入正常財政預算的,然而,由於地方財政預算的乏力和監督機制的缺位,導致政府收支預算內有一塊,預算外還有一塊,相當一部分收支遊蕩在預算之外。這無疑給公眾追星留下了生存的環境和土壤。

       既然公款追星的根子出在財政預算上,我們不妨從強化財政預算入手,採取“財政問責”的方式,來破解這個久治不愈的頑疾。我覺得,財政問責,就是讓負責管理財政資金的官員,必須就資金的使用向資金的所有者履行的一種責任。換言之,人們對政府為什麼要“這樣支出財政資金”以及“這樣支出帶來了什麼樣的結果和好處”提出質疑,作為被授予財政資金支配權的政府須如實作答,若發生錯誤則須依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予以糾正和問責。

       值得欣慰的是,財政問責已開始在我國啟動,而且,每年的兩會上,財政預算監督機制的完善,都會成為熱議的話題,代表們也不斷提出真知灼見。就眼下治理公款追星而言,嚴格的預算以及執行監督,才是治本之策,遠比單純的禁止規定,效果要好的多。

熱詞:

  • 財政資金
  • 公款追星
  • 措施
  • 公共政策
  • 政績觀
  • 文化搭臺
  • 經濟唱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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