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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有罪推定思維下的“開網吧預交3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16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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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傳濤

       近日,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發佈文件,要求新設網吧除要辦理規定的手續外,還要額外繳納誠信守法及産業發展基金30萬元。該小組一負責人稱,收費依據並非法律條款,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此規定引發了網吧業者不滿,不少業者選擇在網上發帖維權。(《南方日報》2月15日)

       網吧新開或是遷址,都要預交30萬元。放在以自由為基本理念的市場經濟之中,這絕對可以稱得上一件奇聞。2011年11月起實施的《個體工商戶條例》中明確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然而,鄭州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卻無視個體工商戶的正當經營權,明目彰膽地提高準入門檻,並且還對外宣稱“雖無法可依卻是落實市政府的工作”,確實讓人難以理解。

       30萬不是一個小數字。筆者粗算,一家擁有100台電腦的微機,每天大約可以贏利一兩千元。如果要賺夠30萬,則至少需要一年左右時間。顯然,網吧的經營成本已經被公權力的一個隨意之舉提高了不少。雖然對一些規模較大的網吧而言,這30萬也不是不能承受,但權力的隨意性遠遠比這30萬元收費更可怕,因為誰也無法預知,在未來的某個時刻,這個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會不會收更多的錢、罰更多的款。于法無依的費用,都要隨意徵收,所有的網吧經營者都會人人自危。

       收30萬元自然無法可依,那麼,收30萬元的初衷是什麼呢?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的孫建理解釋稱,30萬元的收費是為了治理“黑網吧”,通過抬高網吧入行門檻,提高違法成本,杜絕網吧間倒賣證照的行為。這樣的似乎邏輯貌似合情合理,黑網吧店主自然會對30萬元的預交費望而卻步,可是,打擊治理黑網吧,為什麼要讓全市的網吧一起繳費呢?

       一個常識必須要重申,網吧的存在,對於社會來講沒有原罪。他們是市場經濟中合法存在的經營個體,他們的經營權神聖不可侵犯。即便社會中許多人、許多機構,對於網吧尤其是黑網吧描述成了十惡不赦的社會毒瘤,也確確實實毀了許多健康成長的兒童,但網吧對於社會信息傳播與交流的作用不可抹殺。更何況,即便是黑網吧,頂多算是個“無照經營”,與所謂的掃黃打黑也沒有直接聯絡,沒有證據,也不應成為掃黃打黑的對象。顯然,打黃打黑已經對全市的網吧尤其是黑網吧進行了“有罪推定”,而30萬元,也可以視作掃黃打黑的預交罰款。

       一個人生病,全家人都必須跟著吃飯。黑網吧出了問題,全部網吧都要跟著吃藥治病,而且,網吧吃的藥只能從政府部門那裏買,除此之外,別無分號,至於價格,更是高得離譜——30萬元一劑藥方。在我們身邊,這樣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預交罰款”並非第一次出現在公眾視野之中;而某縣城為了為高考服務,更是在高考之前一個月就關停了全部網吧。雖然算是“奇跡”,卻都是真實案例。

       掃黃打黑,本是一件益事。然而,在有罪推定的邏輯之下,掃黃打黑的對象突然多出來許多,那些清清白白的網吧,是30萬預交費用的無辜者,卻成了鄭州市掃黃打黑的“假想敵”。對於此種局面,我們一方面希望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一定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希望不要對社會工商個體進行有罪推定,如其不然,公共利益受侵之事就會不絕於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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