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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何不讓“農民工”成為差別消融的見證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3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NTV央視網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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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須蟲

       12月20日,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在談及“農民工”這一稱謂時提出了質疑,他認為該稱謂本身帶有歧視色彩。盧展工稱要努力消除身份界限,鼓勵外來務工人員融入社會,應取消“農民工”稱呼。而有專家表示此稱謂源於戶籍制度。(12月22日《西安晚報》)

       “農民工”是個帶有歧視的字眼,早已經是公眾的共識,農民工自己不樂意,而市民們卻並無惡意,反倒常常摻雜同情、悲憫的情懷。“農民工”作為稱謂,事實上並沒有絲毫的不尊重的意味。取消“農民工”稱呼,或許可以從思維上體現出對“農民工”城市待遇的關懷,然而代之以某種稱號,並不能一夜之間消除這個群體背後的權益鴻溝。

       有資料顯示,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是46.59%,而城鎮戶籍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約33%。這意味著有13.6%,即1.28億生活在城鎮裏的人沒有城鎮戶口及享有城鎮居民待遇。毫無疑問,這1.28億農民工,絕不是改個稱謂就立即“入市”了。

       給某個群體改個稱呼並不困難,如同把“小姐”改成“失足婦女”也就是幾字之差。但是所改名不副實,充其也就是皇帝的新裝。比如,“農民工”首先是區別於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伴生出來的稱謂,他們不叫“農民工”叫什麼呢?叫工人、叫服務員乃至經理、老闆固然可以,但拋卻職業稱謂之外,能不能叫市民呢?事實上,他們仍然不可能自由地在城市買房、不能沒區別地解決子女上學、孩子高考等問題,更不能真正象市民一樣享有城市的公共保障,那麼,總不能叫“二等市民”吧?倘若如此,那才是直裸裸的歧視。

       “農民工”是相對於城市而言的,“農民工”的歧視本質是城市政策的壁壘,根源在於戶籍制度所導致的城鄉二元結構。戶籍制度在城市捆綁了養老、醫保、教育、就業、住房等利益;在農村捆綁著宅基地、承包地、林權、林業用地等利益。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就是要逐步創造條件,從根本上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努力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實現農民工在勞動報酬、子女就學、公共衛生、住房租購以及社會保障等方面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推動“農民工”向“市民”轉變,既需要政策層面搭好階梯,也需要操作層面循序漸進。事實上,一直橫亙在城市和農村之間的戶籍制度已開始鬆動。中國政府明確提出放開中小城市的戶籍限制,而大城市的戶籍放開也在進行中。比如,重慶市自去年8月啟動了龐大的戶籍制度改革,計劃在未來10年實現1000萬農民從農村戶籍轉變為城鎮戶籍;廣東省推行農民工積分入戶政策,計劃到2012年引導180萬農民工變成市民。

      “農民工”是城鄉差別在社會生活的終端體現,也是衡量社會進步最為直觀的睛雨表,農民工被稱謂的群體越小,社會進步的速度就越快。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民工”改不改稱謂,顯得並不重要,相反,作為城市更該從政策主導的層面,釋放對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善意,讓“農民工”成為差別消融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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