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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銘生:“國考”就業歧視 一粒啥樣的種子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8日 08: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千龍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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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發佈《2011年國家公務員招考中的就業歧視狀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調查的2011年國家公務員近萬個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此外招考還在政治面貌、性別、戶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視性要求。其中性別歧視較為嚴重。(11月21日《京華時報》)

       假如我們隨機抽查問一個人:一級政府招考公務員,要求年齡35歲以下,本科學歷,本市戶口,中共黨員……這些招考理由合適嗎?我堅信,接近百分之百的人表情漠然,回答“合適”!至於為什麼,理由只有一個,各級公務員招考素來如此!

       然而,看看國際勞工組織在《關於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和建議書》中給“歧視”下的定義:任何根據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觀點、民族、血統或社會出身所作的區別,排斥或優惠;其結果是取消或有損於在就業或職業上的機會均等或待遇平等,從而構成歧視。再比照一下我國《憲法》等法律規定,我們不難發現:當今我們的社會,到處充斥著“就業歧視”,但多年的招錄“慣例”和事實,已經讓我們麻木了,對就業“歧視”慢慢適應,渾然不覺了。

       所以,當有權威部門公佈這樣的數據報告:2011年“國考”,健康歧視和年齡歧視存在100%歧視,政治面貌、性別、戶籍、地域等方面也存在歧視性要求等,對此,我們可能先是錯愕和驚詫,然後反省我們的自身權利和法律要求,最終幡然醒悟了:多年來,原來“國考”充滿著如此多的就業歧視啊!可是,我們卻熟視無睹,見多不怪了!

       但是,“國考”就業歧視,是一粒啥樣的種子?這頗值得我們深思和探究。

       竊認為,“國考”就業歧視,首先是一粒無視法律、漠視公民權利的種子。法律至上、法律權威不容挑戰,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公民權利神聖不可侵犯……諸如此類的法治精神和人權思想,不是一種戲言,更絕非是一種口號,而是實實在在的一種維護社會秩序的“鐵律”,一種維護公民不容變更和曲張的權利。“國考”充滿就業歧視,説白了,是對法律的踐踏,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這粒“種子”的萌發、紮根,法律如何被信仰?公民權利如何被重視?

       其次,這也是一粒為企業就業歧視做壞榜樣的種子。有“上行”,當然有“下效”。“國考”尚且就業歧視氾濫,企業招聘當然會無意識地如法泡製。看看時下各種人才招聘,對比一下法律,就業歧視可謂是氾濫成災,慘不忍睹。但是公眾除了哀嘆、抱怨外,似乎並不怨天尤人,更不知如何依法爭取權利。這到底是誰的可悲呢?

       第三,這粒含有“歧視”病菌的種子,撒播在全國大地上,生長出來的,只能是歧視的樹苗。人生來就是平等的,這句話早已鑲嵌在世人的心中,體現在法律的相關章節裏。然而,反觀我國,歧視可謂無處不在,城裏人歧視農民工,正式工歧視臨時工,有權的歧視無權的,有錢的歧視貧窮的,無病的歧視有艾滋病、肝病的……屈指數數,放眼周圍,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歧視的景象。面對這些氾濫的、名目繁雜的歧視,誰能説,“國考”歧視不是一種催化劑和助長劑?

       “國考”,萬眾矚目,儘快消除招考中的歧視性條件,刻不容緩,善莫大(博客,微博)焉!最起碼,那是對人權的尊重,對法律的敬畏,對企業招聘的示範和引領。同時,也是在社會中,倡導人人平等的法制思想與人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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