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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國安:上調電價別全由消費者承擔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5日 17: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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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季供暖開啟,煤價居高不下,原本就面臨虧損的火電日子更加難過,在多次“聯名上書”無果後,近日山西多家電廠負責人集體赴京,代表山西部分電廠向國家相關部門提出了調高電價的建議。(11月24日《經濟參考報》)

  每到冬天就是煤荒、電荒,然後是拉閘限電,這幾乎成了“四季歌”的第四節了,今年關於電價上漲的呼聲更急。不管電力行業是真虧還是假虧,是虧多還是虧少,要求調價的聲音就擺在你面前了。專家也告訴我們,在通脹壓力有所緩解的背景下,電價近期在全國範圍內上調的必要性、可能性正進一步加大。“上網電價肯定得上調”,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上調電價只是權宜之策,最關鍵的還是重啟煤電聯動機制。所謂“煤電聯動”,就是發改委2005年發佈的《關於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煤電價格相應的關係是,煤上漲20元/噸,電一般每度漲一分錢。

  電價會如何調整?業內人士分析,此次調價仍有可能先上調上網電價,後上調銷售電價。考慮到電力企業的虧損是全國範圍的,因此調價範圍可能不再限于局部。據測算,1分/千瓦時的上網電價提升可以覆蓋約25元/噸原煤價格上漲的成本壓力。以平均水平測算,上網電價上調2分/千瓦時,電力企業盈利可恢復至2010年末的水平。

  我以為,調整上網電價或有必要,但這個漲價部分不應該完全由消費者承擔,而應該各方分流,銷售電價可以不調或少調,電網企業也應該承擔部分漲價因素,從而使整個電力行業的上遊電煤環節、中游發電環節、下游網絡運營環節的成本實行合理的均攤。提出這個設想,是基於我國電力行業的實際情況提出來的。2002年體制改革時,原國家電力公司分拆為兩大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電網公司和發電集團是分開核算的。從2008年開始,全國五大發電集團火電,連續3年累計虧損分別都在85億元以上,合計虧損達600多億元。而國家電網、南方電網2010年分別實現利潤721.2億元和468.6億元,在102家央企中居第四、第五位。我國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上調過兩次,但電網企業的銷售電價也同步提高,煤炭漲價30%的漲價因素由發電企業消化,70%的漲價因素由用戶消化,對電網企業幾乎沒有影響。電力行業這種“養豬虧本,賣肉發財”的現象是沒有道理的,應當在行業內調整利益關係,提高上網電價後不提高銷售電價,就是一個好辦法。而且,電網企業還可以通過供電量的增加來提高邊際效益,彌補漲價的損失。

  這個道理也適用於“兩桶油”。雖然煉油虧損,整個“兩桶油”卻依然是暴利。中國石油與中國石化2011年前三季總利潤分別高達1034.37億元、599.6億元,可以在行業內進行成本和利潤的輸送,彌補煉油環節的虧損,不能靠漲價來彌補煉油虧損。

  專家預測,電價提升帶來的利潤空間很快又會被上漲的煤炭價格所吞噬。因此,解決煤電頂牛的制度難題,還需要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理順上下游之間的癥結。實行上網電價提高而銷售電價不漲價或少漲價,就是完善這種體制的試驗。(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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