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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為忠:章子怡,到底誰“被真相開除”?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4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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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由章子怡與張柏芝在拍攝《危險關係》中鬧出的不和風波,已有好長一段日子了,一開始,對此所謂的傳聞,章子怡方面曾通過聲明表明了態度:對於不實報道基本不追究,不回應。

       近日,又有某內地週刊在文章裏稱章子怡在劇組玩失蹤,章子怡這次也不再“啞忍”,用微博作出回應,指該週刊記者報道失實,“見‘某都週刊’説我劇組玩失蹤,或被導演開除。奶奶呀,此乃大事矣!片場眾人聊及,導演聽罷爆笑:‘若真如此,怕是我第一個被炒!’某些媒體水平不賴,愣把笑話變新聞。拜託職業點,想要新聞可遣人來探。幹著動動鼠標轉載的活兒還非貼上‘獨家’。著實丟人。如此‘做’新聞,就不怕被真相開除?”

       從章子怡微博上的這番話,看得出她有點發火了。有關傳聞的真與假,我們這些圈外人還真是難辨其真偽。但是,對章子怡所説的“不怕被真相開除”這句話倒很有感觸。由此也引發出一點題外話。

       現在,凡遇一部影視劇的開拍或是公映,均會驚爆其中主要演員的負面新聞,這似乎已成為一種宣傳的常態,新聞真假難辨,媒體競相報道,要的就是這樣的眼球效應。除了章子怡和張柏芝的兩張糾紛,另一場霍思燕和黃奕的微博口水戰也激戰正酣。在這樣的口水戰中總會用“對簿公堂”這樣的法律詞彙,而真正能夠以法律手段來解決是非爭端的卻很少見到,“對簿公堂”,似乎並沒有制止虛假新聞的蔓延和流傳,“追究法律責任”也成為一種虛張聲勢的一種表態而已,有人戲稱,從“口頭維權”到“法律維權”,只不過是為娛樂媒體提供增加銷場的好材料而已,並未對娛樂圈的假新聞起到震懾作用。這是娛樂圈的真正悲哀。

       古語雲:“救寒莫如重裘,止謗莫如自修。”孔子也説:“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所以,在《論語》中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觀點,古人把“修身”放在了“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首位,看成是頭等大事,可見其份量所在。

       建立娛樂圈健康和諧的環境,無論是“娛記”,還是明星,都要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道聽而途説,德之棄也”。有了這個態度,我們既不會有聞必錄,也不會無能為力,為讀者提供健康有益的娛樂新聞,這是一個娛記必須堅持的職業道德和價值取向。反之,作為一個精神産品的製造者,明星尤其是有著社會影響力的明星,更應該為娛樂圈樹立良好的風氣。“不矜細行,終累大德”。藝術上雖卓有建樹,卻缺乏職業道德,這不是一個藝術家應該具備的品格,德藝雙馨應該成為明星的自覺追求。

       “被真相開除”的究竟是“娛記”還是明星?還是要用“真相”説話,用一句法律上的專業名詞,這就叫“説主張誰舉證”,這是證明自己唯一有效的途徑。希望那些被謊言傷害的明星真正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維權表態”。這也是對章子怡“如此‘做’新聞,就不怕被真相開除?”引發的一點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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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子怡
  • 張柏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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