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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建鋒:可燃保溫材料不是禁用了嗎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9日 08: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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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下午6時許,首都機場2號航站樓停機坪附近發生火情。隨後,機場方面證實一處露天施工現場因外包合約商施工人員在電焊過程中操作不當,引燃外墻保溫材料,形成濃煙,幸無人員傷亡。(9月18日《新京報》)

    近年來全國各地發生過很多起由建築外墻使用易燃保溫材料所引發的重大火災,2008年,濟南奧體中心體育館連續兩次發生火災;2010年11月15日,上海一棟正在進行外墻保溫層施工的28層居民樓起火,造成的傷亡慘重。這次首都機場雖未造成傷亡,但卻著實讓人捏了把汗,正如機場內部人員所説,每架飛機都加大量的油,即使燙到了表面都會産生很多問題,當時著火點附近沒飛機,實在萬幸。

    早在今年的央視315晚會上,就已經曝光了不合格的墻體外用保溫材料不阻燃,只要有一星點兒火苗,就會迅速燃燒,容易成為重大火災的罪魁禍首。為此,公安部曾緊急發出65號文件,稱公安部和住建部正在制定關於建築外墻保溫材料防火標準的新標準,在新標準出臺之前,建築外墻的保溫材料一律使用不可燃燒的A級保溫材料。

    所謂A級保溫材料,指的是發泡陶瓷、玻璃棉、發泡水泥等,其特點就是耐高溫,不燃。而從首都機場所發生的事故可見,著火點濃煙漫天,籠罩了T2航站樓,並且首都機場明確用了“引燃”這一表述,不難推斷,此次惹禍的可能又是可燃的保溫材料。如果真是如此,首都機場事故,將不是一起簡單的工程質量,而是施工方,乃至可能是機場的管理方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漠視所致。對此,希望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的真正原因,並公之於眾。

    □從建鋒(職員)

責任編輯:趙春曉

熱詞:

  • 保溫材料
  • 引燃
  • 建築外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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